T/SMHMX
团体标准
T/SMHMX02.5-2025
七叶一枝花林下种植技术标准综合体 第5部分:产品质量和贮运
Comprehensive technicalstandards forUnder-forestcultivationof Parispo/yphy/la-Part5:Productquality packaging,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三明市花卉苗木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 1范围....3术语和定义.4质量要求.. 4.1感官要求.4.2理化指标.4.3安全指标.5检验方法.5.1感官检验... 5.2水分测定..5.3总灰分测定. 35.4浸出物测定.5.5重楼皂苷测定. 5.6污染物测定. 405.7农药残留测定6检验规则.6.1组批...6.2抽样... 6.3检验分类.6.4判定规则..7包装...7.1包装材料.7.2包装要求8标识.... 8.1产品标签.8.2运输标识.9贮存...9.1贮存场所. 59.2贮存条件. 9.3贮存管理. 510运输...10.1运输工具.10.2运输条件. 510.3装卸要求.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七叶一枝花林下种植技术标准综合体》的第5部分,《七叶一枝花林下种植技术标准综合体》已经发布了以下5个部分:
一一第1部分:产地环境:一第2部分:种苗繁育:一第3部分:林下种植:-第4部分:初加工:
第5部分:产品质量与包装贮运.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三明市花卉苗木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三明市明八味产业研究院、清流县自然资源局、福建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厦门和美科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益生活力健康科技(福建) 有限公司、三明市森林资源站、沙县红豆苗业专业合作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扬辉、苏海兰、潘荣荣、廖鹏辉、叶祥勇、毛方华、郑梅霞、叶炜、刘文美、伍润华、张华、陈慧嘉、王英豪、欧阳彩霞、陈宏、牛雨晴、郭洁、朱雁鸣、朱育菁、罗文宝、李弯翔、林凤芳、何绍福.
七叶一枝花林下种植技术标准综合体第5部分:产品质量和贮运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七叶一枝花(Paris polyphylla Smith)产品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识、贮存和运输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三明市及相似生境区域七叶一枝花初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和贮运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5009.2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8946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3术语和定义
本技术标准综合体第4部分:初加工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七叶一枝花产品Parispo/yphylla products
指在福建省三明市及相似生境区域内按照相关技术规程采收并经初加工后的七叶一枝花根茎产品,包括原形态根茎和切片产品.
初加工产品 Primary processed products
鲜根茎经清洗、干燥等工序处理后形成的产品,分为原形态产品和切片产品.
3. 3
型式检验Typeinspection
型式检验是为了证明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全部要求面对产品进行的抽样检验,是构成许多类型认证的基础.
3. 4
浸出物Extractives
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如浸泡、煮沸、萃取等),从食品中分离出的可溶于特定溶剂的非挥发性物质,主要包括水溶性成分、醇溶性成分等,不包含溶剂本身.
4质量要求
4.1感官要求
4.1.1原形态产品
具体指标参见本技术标准综合体第4部分:初加工的第7.1.1.
4.1.2切片产品
具体指标参见本技术标准综合体第4部分:初加工的第7.1.2.
4.2理化指标
产品理化指标见表1.
表1七叶一枝花产品理化指标
项目水分(%) 原形态产品≤12.0,切片产品≤10.0 指标总灰分(%) ≤3. 0浸出物(%) ≥18.0(按《中国药典》热浸法,稀乙醇作溶剂)重楼皂苷IIIVIVI(%) ≥0.60(按《中国药典》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
4.3安全指标
4.3.1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具体指标如下:铅(以Pb计,mg/kg)≤0.5;镉(以Cd计,mg/kg)≤0.3;砷(以As计,mg/kg)≤0.5;二氧化硫残留量(mg/kg)≤150(如加工过程中使用含硫添加剂), 汞(以Hg计,mg/kg)≤0.1:
4.3.2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2763及《中国药典》的规定,重点控制以下指标:敌敌畏(mg/kg)≤0.2:乐果(mg/kg)≤0.02:氯氰菊酯(mg/kg)≤0.5:多菌灵(mg/kg)≤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