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理化指标; 修改了微生物指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的熟肉制品.本标准不适用于肉类罐头.
2术语和定义
2.1熟肉制品
以鲜(冻)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酱卤肉制品类、熏肉类、烧肉类、烤肉类、油炸肉类、西式火腿类、肉灌肠类、发酵肉制品类、熟肉干制品和其他熟肉制品.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检验方法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噢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 用温开水激口,品其滋味 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状态 物,无焦斑和霉斑
3.3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3.4微生物限量
3.4.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3.4.2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微生物限量
项 日 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n m M大菌群/(CFU/g) 菌落总数*/(CFU/g) 5 2 10 10 GB 4789.25 10 10* GB 4789 3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4789.1执行. 发酵肉制品类除外.
3.51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5.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