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1014-1999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是对GB11758-1989《蜂花粉》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删除了花粉团粒、过氧化氢酶单位、杂质的定义:一蜂花粉的质量等级由三个等级改为二个等级;-删除了验收规则;把原标准附录A《蜂花粉的生产要求》纳人标准正文:理化要求中刷除了过氧化氢酶指标; 一改写了水分、灰分、蛋白质、维生索C的试验方法:
一改写了主要蜂花粉色泽、形态特征围谱和镜检方法,增加了荷花粉及茶花粉形态特征图谱,作为鉴别依据.
本标准自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11758-1989.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蜂产品协会花粉专业委员会及科技委员会、绵阳市华神空气动力技术应用厂、西安舒仲花粉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地质系花粉室、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北京市蜂业公司、北 京富得龙新技术研究所、慈溪汇蜂实业公司、深圳太太药业公司、国家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景耀、李子健、王宪曾、石新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 1014-1999
蜂 花 粉
Bee polle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蜂花粉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生产和包装、标志、贮存、运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蜂花粉的生产、购销、加工.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5009.3-1985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T5009.4-1985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5-1985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GB/T12392-1990蔬菜、水果及其制品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方法荧光法和2.4-二确基苯肤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蜜蜂采集被子植物雄蕊花药或裸子植物小孢子囊内的花粉细胞,形成的团粒状物.
3.2碎蜂花粉beepollen debris
蜂花粉的破碎物.
3.3单一品种蜂花粉由一种蜜源植物花粉组成的产品.
4技术要求
4.1感官要求
不规则的扁圆形,无虫蛙,无霉变,具有蜂花粉特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单一品种蜂花粉还应具有该品种蜂花粉特有的形态、色泽、气味和滋味.花粉细胞形态符合附录A的要求.
4.2理化要求
4.2.1通用理化要求见表1.
表1通用理化要求
项 一等品 二等品杂质,% 0.5 1碎蜂花粉率,% 水分.% 8 10蛋白质,% > 2 15 3维生素C,mg/100g ?' .灰分,% 八 4
4.2.2单一品种蜂花粉的特殊要求见表2.
表2单一品种蜂花粉的特殊要求
项 日 - 售会 = 等品单一品种缔花粉率,% > 85
5 试验方法
5.1抽样方法
从蜂花粉包装内的上、中、下部分别等量抽取样品总量250g~500g,倒人洁净的白瓷盘中,混合均匀后铺平,用对角线法将样品分成两份,取一份供检验用,另一份备用:
5.2感官指标检验
5.2.1形态、色泽:用放大镜或目测观察.色泽见附录A.
细胞形态观察见附录A.
5.2.2气味:鼻唤.5.2.3滋味:口尝.5.3理化指标检验
5.3.1杂质测定
5.3.1.1方法一:定性观察法
目测无明显杂质,将手插人蜂花粉包装袋内,弯回手指慢慢从包内抽出.手上无砂粒、细土.5.3.1.2方法二:称量测定法
用感量为0.01g的托盘式扭力天平称取试样约100g,放人白瓷盘内拣出杂质并精确称量,用式(1)计算杂质.
5.3.2水分测定
按GB/T5009.3规定执行.
5.3.3碎蜂花粉率测定
用感量为0.1g的架盘天平称取试样约50g,用20目分样筛筛出碎粒及碎粉末称重.用式(2)计算.
5.3.4蛋白质测定
按GB/T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
5.3:5维生素C定
按GB/T1239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6灰分测定
按GB/T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
5.3.7单一花粉率测定
随机抽取试样约1g,抹出其中该品种蜂花粉团粒,分别计数,用式(3)计算.
(3)
6生产
6.1不同种的蜜蜂应使用不同规格的脱粉器.
西方蜜蜂脱粉器的孔的直径为4.9mm左右.东方蜜蜂脱粉器的孔的直径为4.6mm.
6.2脱粉器具应请洁卫生,不得使用不洁净的物品代替.
6.3蜂花粉应适时收集,在洁净、避光的环境中及时晾干.干燥后,筛去杂质,即时封装.
7包装、标志、贮存、运输
7.1包装
应使用双层食品塑料袋封装,外套编织袋或布袋.无破损,无泄漏.
标明产品名称、净重、皮重或毛重、花种、产地、生产或经营单位、包装日期.
7.2标志
温度在一5℃以下.如无此条件,可用真空充氮贮存.短期临时存放,应经过干燥和密封处理后存于明凉干燥处.不同产地、花种、等级或不同季节采集的产品应分别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同处贮存.
7.3.贮存
7.4运输
防风沙、防日晒、防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同装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