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 1030-2004
松 東花粉
Pinepollen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烟台新时代天然营养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本标准由烟台新时代天然营养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贵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永刚、刘志河、石丽花、王淮、李英、刘秋萍、梁立清.
松花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花粉的定义、品质、抽样、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贮存、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松花粉的采集、加工与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0,eqvISO780:1997)GB/T4789(部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GB/T5009.3-200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5-2003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5009.4-2003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5009.11-2003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2-2003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 GB/T5009.88-2003食品中不溶性食纤维的测定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松花粉
松科植物马尾松PinusmassonianaLamb、油松Pinus tabulaeformis Carr或同属数种植物的雄性生殖细胞.
注:包括采集产品和加工产品.
4要求
4.1感官要求
松花粉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松花粉的感官要求
项 色 日 淡黄色 求气 味 具有松花粉特有的香气,无异味味 具有松籽的香味,无异味形 态 体轻易飞扬细粉,流动性好,无明显肉眼可见杂质触 感 手拾有滑润感
4.2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松花粉的理化要求
项 要不溶性藤食纤维/(g/100g) 35~50粗多糖/(g/100g) 1.0~2.5蛋白质/(%) 2 10.0水分/%) 8.0灰分/(%) A 4.5铅(以 Pb )/(mg/kg) A 0.5碑(以As 计)/(mg/kg) A 0.3黄曲霉毒素B;/(μg/kg) A 5.0细度(过160目筛)/(%) 99.5
4.3显微特征
花粉粒本体呈椭圆形,表面光滑或颗粒状,两侧各有一个膨大气囊.
参见附录B.
4.4微生物限量要求
微生物限量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松花粉微生物限量要求
项 日 要 求菌落总数/(个/g) 5 000大肠菌群/(个/100g) A 30霉菌和酵母/(个/g) A 100不得检出致病菌(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5抽样
设产品批总件数为X,当X≤3时,逐件取样;当X≤300时,按√X1取样量随机取样;当X>300时,按(√X/2)10取样量随机取样.
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等量混合后检验.
6试验方法
6.1色泽
将一小勺试样散放在白色纸上,在自然光下观察.
取一小勺试样置于平Ⅲ中,先闻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激口,再品尝样品的滋味.
6.3形态
取一小勺试样置于平Ⅲ中,轻微晃动观察.
6.4触感用食指和拇指轻拾试样.
6.5不溶性膳食纤维
按GB/T5009.88-2003规定的方法.
6.6粗多糖
按附录A中规定的方法.
6.7蛋白质
按GB/T5009.5-2003规定的方法.
按GB/T5009.3-2003规定的方法.
6.8水分
6.9灰分按GB/T5009.4-2003规定的方法.
6.10铅
按GB/T5009.12-2003规定的方法.
6.11砷
按GB/T5009.11-2003规定的方法.
6.12黄曲霉毒素B
按GB/T5009.22-2003规定的方法.
6.13细度
6.13.1仪器和工具
6.13.2分析步骤
称取松花粉10.00g,置于160目标准筛内,用软毛刷刷落粉体,称取筛出物质量,测试两次取均值.
6.13.3结果计算
细度按式(1)进行计算:
(1)
式中:
m:--通过160目筛的松花粉的质量,单位为克(g).
6.14显微特征
6.14.1仪器
光学显微镜(150倍或150倍以上)、载玻片、盖玻片.
6.14.2分析步骤
取供试品少许,置于载玻片上,滴一滴水,盖上盖玻片,在显微镜下观察.
6.15菌落总数
按GB/T4789.2-2003规定的方法.
6.16大肠菌群
按GB/T4789.3-2003规定的方法.
6.17霉菌和酵母
按GB/T4789.15-1994规定的方法.
6.18致病菌按GB/T4789-2003适用部分规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