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T/TBMA14.4-2025
天津市模塑和挤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 系统修用材料第4部分:胶粉复合 轻骨料修补浆料
天津市建材业协会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是T/TBMA14《天津市模塑和挤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用材料》的第4部分.T/TBMA14共4部分:
一一第1部分:水泥基胶粘剂:
一-第2部分:锚栓:
--第3部分:聚氨酯胶粘剂:
一一第4部分:胶粉复合轻骨科修补浆料.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涉及专利的具体技术问题,使用者可直接与专利持有人协商处理,本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既有建筑修技术服务中心、天津建科建筑节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住宅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津贝尔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振利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禹神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大为建筑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爱得屋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房语(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振利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磊、王戊已、马彪、杜芳、张楠、杨军、韩丽娟、赵喆、宋连杰、徐杰、杜大勇、陈颖、陈倩、李辉、李昭霖、仇常伟、李小棣、郭旭、张弛、张燕楠、郝志博、赵建军、崔楚阳、杨清荔、郝之瀚、汪裕凯、于仁飞、陈曙光、张孟洁.
本文件主要审查人:闫继森、王芹、赵建华、刘静、尚静媛.
天津市模塑和挤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用材料
第4部分:胶粉复合轻骨料修补浆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模塑和挤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用胶粉复合轻骨料修补浆料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模塑和挤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用修补浆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
JG/T158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C/T681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JC/T992墙体保温用膨胀聚苯乙烯板胶粘剂
JC/T2326建筑用找平砂浆
BB/T0065干混砂浆包装袋
DB/T29-133天津市建筑用界面处理剂应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胶粉复合轻骨料修补浆料
由可再分散胶粉、无机胶凝材料、外加剂等制成的胶粉料与作为主要骨料的聚苯颗粒复合而成的,涂抹于保温材料外侧,硬化后具有一定强度及平整度,用于提高系统保温性能、抗裂性能、防火性能的修补浆料.
4一般要求
4.1产品生产与使用不应对人体、生物与环境造成有害影响,所涉及使用的有关安全与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2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虫害等)时,还应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4.3产品的各种组成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技术要求
5.1外观质量
应均匀、无杂质、无结块.
5.2物理性能
胶粉复合轻骨料修补浆料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胶粉复合轻骨料修补浆料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 浸水48h,干燥14d 标准状态 ≥0.12,且破坏部位不应位于界面浆) MPa ≥0.10,且破坏部位不应位于界面料保温 泡沫塑 标准状态 ≥0.10,且破坏部位不应位于界面拉伸粘结强度 板 浸水48h,干燥14d ≥0.08,且破坏部位不应位于界面(与保温板) 岩棉条 防火隔 TR100 标准状态 kPa ≥100,且破坏部位位于岩棉条内高带 浸水48h,干燥14d ≥80,且破坏部位位于岩棉条内抗压强度 MPa ≥0. 30抗拉强度 MPa ≥0.12软化系数 - ≥0. 6线性收缩率 % ≤0.3抗裂性 - 无裂纹干表观密度 kg/m² 250 - 350导热系数 W/ (n*K) ≤0.08燃烧性能等级 - A级注:XPS板、岩棉条的表面应涂刷专用界面剂.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标准养护条件为空气温度(232)°C、相对湿度(50±5)%.试验环境为空气温度(23±2)℃、相对湿度(60±15)%.
6.2试验准备
6.2.1试验用配套材料
6.2.1.1拌合水应符合JGJ63中对于素混凝土养护用水的要求.6.2.1.2试验用保温板,EPS或GEPS板垂直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不小于0.10MPa,XPS板垂直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不小于0.20MPa,岩棉条垂直表面抗拉强度≥100kPa,保温板尺寸为70mm×70mm×20mm,XPS板、岩棉条实验前应涂覆界面剂,界面剂应符合DB/T29-133的要求.
6.2.1.3水泥砂浆试块应符合JC/T992-2006附录A.2中b)的要求.
6.2.2胶粉复合轻骨料修补浆料制备
6.2.2.1采用符合JC/T681要求的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进行搅拌.6.2.2.2称取足够重量干粉料,按生产企业推荐的配合比称取试验用水:如生产企业给出的配合比是一个数值范围,则应取其中间值.按如下步骤搅拌:
a)将水倒入搅拌锅中:b)将干粉料撒入搅拌锅中:c)低速搅拌15s:d)90s内清理搅拌叶和搅拌锅壁上的砂浆:e)低速搅拌75s:f)静置15min,再低速搅拌15s.
6.2.2.3生产企业对其产品的搅拌程序有具体要求时,可按其要求执行.
6.2.2.4试验过程中,各项性能试验采用的砂浆应为同一样品且配合比应保持一致.
6.2.3试块制备
按照JG/T158-2013中7.4.1.2规定的方法制作胶粉复合轻骨料修补浆料试块,试块尺寸为100mm×100mm×100mm,养护结束后将试块在(65土2)“C的温度下烘干至恒重,放入干燥器中备用.此试块用于干表观密度、抗压强度、软化系数、抗拉强度项目检测.
6.3外观质量
目测.
6.4.拉伸粘结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