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安全运行的目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中,企业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每年由安全生产部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第四条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企业建立培训适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安全培训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与提升
第六条安全生产部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调查与评价,考察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为拟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2.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5.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6.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7.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风险;
9.应急程序;
10.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第八条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要考虑各层次员工的实际情况,
主要采用“考试和问卷调查”两种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现场实际了解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等内容及要求,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第十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应专门编制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使管理层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安全生产部要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回顾:
1.当生产、服务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时;
2.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
第十二条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意识培训的回顾时,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
1.新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2.工作现场特定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部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的宣传,利用视听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确定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对员工和各级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及要求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2.对于员工前后安全意识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四章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第十五条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员工培训的需求识别信息汇总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安全培训需求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要针对员工和作业过程,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要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
6.员工意见;
7.事故、事件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可采取以下办法:
1.答题法;
2.问卷调查法;
3.现场了解法;
4.意见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企业要求和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递交至企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2.员工安全意识宣传计划3.常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三级教育)
4.其它专项教育培训计划
第六章培训实施要求
第二十条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计划,计划中要明确: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第二十一条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3.沟通技巧;4.检查、审核技术;5.法律依从性管理;6.应急管理;7.职业卫生管理;8.变化管理.第二十二条对员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虑:1.用工连续性;2.变化的要求;3.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5.风险评价结果.第二十三条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第二十四条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殊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培训时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经理不少于40学时:
2.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3.员工不少于32学时;
4.新员工不少于72学时.
第二十六条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能力,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1.员工;
2.管理层;
3.测试结果分析;
4.现场应用能力.
录.
第七章其它专项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第二十九条复工、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
3.教育内容
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③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④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脱产期间,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条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取消其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