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8485-2013代替JB/T8485.1-1996
数控剃齿机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sfor CNCgear shavingmachin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目次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技术要求.3.1一般要求3.2附件和工具. 3.3布局和外观. 23.4电气系统3.5数控系统 33.6液压、润滑和冷却系统, 33.7安全卫生 3.8加工和装配质量. 34检验与验收. 44.1概述4.3外观检验 4.2 一般要求 44.4 附件和工具的检验 4 44.5参数检验(抽查) 44.6 机床的空运转试验 机床的负荷试验. 54.8机床的最小设定单位检验 4.7 .6 64.9机床的精度检验 (-4.10其他. 75包装. 表1附件和工具. 7表2错位量及贴合缝隙值.表3脏物质量限值.表4轴承温度及温升限值.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8485.1-1996《数控剃齿机技术条件》,与JB/T8485.1-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引用了最新版的相关标准(见第2章,1996年版的第2章):增加了“布局和外观”(见3.3):增加了“电气系统”(见3.4):一增加了“数控系统”(见3.5):增加了“液压、润滑和冷却系统”(见3.6): 删除了“安全卫生”中的具体条款,这些条款在本标准引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5760中已有详细规定(见3.7,1996年版的第5章):修改了“整机连续空运转时间”,由“24h”修改为“36h”(见4.6.11,1996年版的7.6);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增加了“包装”(见第5章).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二机齿轮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毅、喻可斌、张大鹏、李光华、蒋小彦.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 8485.1-1996.
数控剃齿机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控剃齿机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件直径125mm~500mm的数控剃齿机(以下简称“机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26.1-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6576-2002机床润滑系统 GB/T9061-2006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技术条件GB/T10095.1-2008圆柱齿轮精度制第1部分: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GB15760-2004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T16769-2008金属切削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GB/T21946-2008数控剃齿机精度检验GB/T23570-2009金属切削机床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GB/T23572-2009金属切削机床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25372-2010金属切削机床精度分级GB/T25373-2010金属切削机床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GB/T25374-2010金属切削机床清洁度的测量方法GB/T25376-2010金属切削机床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3997-2011金属切削机床灰铸铁件技术条件 JB/T8356.1-1996机床包装技术条件JB/T8356.2-1996机床包装箱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
本标准是对GB/T9061-2006、GB/T23570-2009、GB/T25373-2010、GB/T25376-2010等标准的具体化和补充,机床的设计与制造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上述标准中未经本标准具体化的其他技术要求.
3.2附件和工具
3.2.1机床应随行供应表1所列的附件和工具.3.2.2扩大机床性能的特殊附件,可根据用户要求按协议供应.
表1附件和工具
名称 用途 数量 备交换齿轮 工件托架 安装工件心轴用 调整机床用 1套 1套 全数控剃齿机不附工件定位尺 安装、调整工件用 1套刀具主轴垫圈 安装、调整刀具用 1套垫铁、地脚螺栓、螺母、垫圈 安装机床用 1套专用扳手 千分表 调整、操作机床用 机床检测用 1套 1件
3.3布局和外观
3.3.1机床应布局合理、造型美观、色彩和谐,符合人类工效学原则并便于调整及维修.
3.3.2机床外观表面,不应有未规定的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和其他损伤.
3.3.3机床的防护罩及防护装置应表面平整、匀称,不应翘曲、凹陷.
3.3.5金属手轮轮缘和操纵手柄表面应涂层防锈.电镀件、发蓝件、发黑件色调应一致,防护层不应有褪色、脱落现象.
3.3.6机床涂漆颜色及光泽应均匀一致、涂漆层应平整,涂漆表面不应有起泡及脱落等缺陷,机床可 拆卸的装配结合面的接缝处,在涂漆以后,应切开,切开时不应拉破边缘.
3.3.7机床的各种信息标志及标牌应在机床明显位置平整固定,清晰耐久,不歪斜.
3.3.8机床电气、液压、润滑及冷却等的管道的外露部分,应布置紧凑、排列整齐,必要时应用管夹固定,软管不应扭曲,折叠及断裂.
3.3.9装入沉孔的螺钉不应突出于零件表面,其头部与沉孔之间不应有明显的偏心,固定销一般应略突出于零件表面,螺栓尾端应略突出于螺母端面.外露轴端应突出于包容件的端面,突出值约为倒棱值.内孔表面与壳体凸缘间的壁厚应均匀对称,其凸缘壁厚之差不应大于实际最大壁厚的25%.
3.3.10机床零部件外露结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门、盖与机床的结合面应贴合.错位量及贴合缝隙值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表2错位量及贴合缝隙值
结合面边缘及门、盖边长尺寸 005 >500~1 250 >1 250错位量 1.5 2 3错位不匀称量 1 1 1.5贴合缝除值 1.5 2缝隙不均匀值 1 1.5 2注1:当结合面边缘及门、盖边长尺寸的长、宽不一致时,可按长边尺寸确定允许值.注2:错位不匀称量指外露结合面边缘同一边或对应边最大错位量与最小错位量之差值.注3:缝隙不均匀值指门、盖间对开缝或其相对机床本体间最大缝障值与最小缝障之差值.
3.4电气系统
机床的电气系统应符合GB5226.1-2008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