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代替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s for the design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目次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 35选址、总体布局与厂房设计7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 6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 118应急救. 13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14附录B(规范性附录)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基础上修订的,本标准除个别语句明确表示为参照条款外均为强制性条款.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Z1-2002废止.
本标准与GBZ1-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a)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增加了对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 害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持续数年或施工规模较大、因特殊原因需要的临时性工业企业设计,以
b)增加及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c)增加了工业企业卫生设计常用术语及定义;
d)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排顺序及逻辑关系;
e)增加了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及峻工验收阶段的职业卫生要求以及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要求等内容;
f)增加了在无法避开自然疫源地,或助邻气体输送管道,或工业污染区进行工业企业选址时的职业卫生要求;
g)增加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卫生设计原则;
h)增加了工作场所防尘、防毒的具体卫生设计要求:
j)调整了防非电离辐射的卫生学设计要求: -增加了大型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选址、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和电力设备选择以及新建电力设施的卫生学要求;
-增加了居住区等区域磁通量密度最高容许接触水平;一增加了高电磁辐射作业劳动定员设计的卫生要求;
k)增加了采光、照明设计的具体要求;
1)增加了应急救援设计的具体要求;
一应急救援机构急数人员的人数配备;
气体防护站装备参考配置;
急数箱配置参考清单;
m)删除了已在GBZ2.2-2007中包含的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局部振动强度卫生限值;
GBZ1-2010
工作地点微波辐射强度卫生限值;
-高频辐射强度卫生限值;
一工作地点脉冲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劳动强度分级;
n)删除了原GBZ1-2002的规范性附录-附录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方法;
o)增加了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见规范性附录-附录B;
p)特殊行业如制药、生物、食品加工等行业在遵守本标准基础上,还应根据行业特点制定符合本
标准的配套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复且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全国总工会、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劳动卫生 研究所、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监督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涛、张敏、吴维、杜燮祎、邵强、徐伯洪、梁友信、戴自祝、王生、郭建中、王忠旭、李文捷、赵容、吕琳、吴世达、刘茁、余善法、李刚、刘晓延、邵华、林菡、王恩业、刘承彬、樊晶光、赵桂芹、王丹、金哗鑫、陈青松、张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标准-101-56 GBJ1-62 TJ36-79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选址与总体布局、工作场所、辅助用室以及应急救援的基本卫生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害评价.
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建设项目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害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持续数年或施工规模较大、因各种特殊原因需要的临时性工业企业设计,以及工业园区的总体布局等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T194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T195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223工作场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083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03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7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卫生标准health standards
为实施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政策,保护人体健康,在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对涉及人体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事项制定的各类技术规定.
3.2工作场所workplace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工作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