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192.2-2025代替GBZ/T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Determination standard of dus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Part 2: Respirable dust concentr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是GBZ/T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的第2部分.GBZ/T192分为以下6个部分:
一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一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一第6部分:超细颗粒和细颗粒总数量浓度. 第5部分:石棉纤维浓度:
本标准代替GBZ/T192.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与GBZ/T192.2-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样品空白的采集测定(见6.1.4和7.5): 增加了采样器的流量校准(见6.3):-增加了标准采样体积换算(见10.2):-增加了称量条件(见11.5).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职业健康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 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志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冬明、陈卫红、杨磊、胡伟江、王海椒、张美辨、张明、易桂林、张锋、张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16225-1996:2007年第一次修订为GBZ/T192.2-2007:
一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粉尘(简称呼尘)浓度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呼尘浓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92.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22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JIG956大气采样器检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Z/T22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原理
膜增量和采气量,计算出空气中呼尘的浓度. 空气中粉尘通过采样器上的预分离器,分离出的呼尘颗粒采集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由采样后的滤
5仅器
5.2呼尘采样器主要包括预分离器和采样器,如下:a)预分离器:对粉尘颗粒的分离性能应符合呼尘采样器的要求,即采集粉尘的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且直径为5um的粉尘颗粒的采集率应为50%.b)采样器: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我国JJG956的要求.需要防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采样器.5.4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5.5镊子.5.6除静电器(非气流方式),5.8温度计. 5.7流量计.5.9气压计.5.10湿度计.
5.1滤膜:过氯乙烯滤膜或其他测尘滤膜,滤膜孔径应≤5μm.
5.3分析天平:感量0.01mg.
6采样前准备
6.1滤膜准备
6.1.1干燥:称量前,将滤膜置于干燥器内干燥2h以上.6.1.2称量:用锻子夹取滤膜,在分析天平上准确称量,记录滤膜的质量和编号.首次称量后,在相同平衡条件下再次称量.同一滤膜两次称量的质量之差应不超过土0.2mg,并以两次称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滤膜的质量(W,mg).若超出此范围则该滤膜作废.6.1.4样品空白:样品空白所用滤膜的称量准备按6.1.1~6.1.3的步骤进行.同一批次样品至少制备 6.1.3安装:安装时,滤膜毛面应朝进气方向,滤膜放置应平整,不应有裂隙或褶皱.2个样品空日.
6.2预分离器准备
80%),采样时应注意避开喷淋降雾覆盖区域,及时观察滤膜有无破损、变形,如有上述情况,应缩短采样时间或更换滤膜进行采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