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FCRA 002-2025 c)评价后监督:包括评价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和/或检查、市场抽样 检测,评价机构应结合申请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获证后监督的内容与方式。
5.3评价单元划分 “零糖零脂”啤酒应按照产品的种类、规模和/或生产区域划分评价单元。
5.4技术要求
中脂肪含量不高于0.5克。
5.4.2总糖含量(以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和乳糖之和计)依据GB5009.8方法检测: 脂肪含量依据GB5009.6方法检测。
零糖零脂啤酒应符合GB4927的要求。
6评价标识 6.1评价机构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对通过评价的申请方出具评价证书。
申请方获得证书后, 可使用零糖零脂标识。
6.2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28050的要求,经评价后产品使用如下标识,标识如图1。
00 糖脂
零糖零脂
图1“零糖零脂”标识 7监督管理 7.1可通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按照调查 结果做出证书的保持、暂停或者撤销等决定。
7.2获得组织或单位主动放弃“零糖零脂”标识使用权的,应及时申请注销。
7.3企业获得评价证书后,证书应悬挂在企业(单位)的显著位置。
7.4有效期内,评价机构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抽检,对未达标的进行整改或撤销处理。
不接受 抽检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评价机构公示并取消其资格。
7.5已取得证书的企业如发生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评价机构根 据情节轻重给予整改或取消资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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