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801-2025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ocial experimentDesign guideline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5实验方法选取
5.1自然实验5.2实地实验5.3调查实验5.4计算实验
6.1明确干预变量6.2开展预实验6.3科学选取实验对象6.5干预效果评估 6.4随机化分组
7实验指标测量设计
7.1统计类指标7.2调查类指标7.3行为痕迹类指标
8.1样本描述分析设计8.2因果效应分析设计8.3因果机制分析设计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GB/T46799《人工智能社会实验评价指南》共同构成支撑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开展的国家标准体系. GB/T46801《人工智能社会实验设计指南》与GB/T46802《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实施指南》和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智能技术社会应用与评估基础标准化工作组(SAC/SWG35)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合肥清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人民医院、上海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深圳市坪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之行智库(杭州)有限公司、灵心巧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大学、枣庄市网络安全保障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青岛通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萃、苏峻、周超男、钟军、魏钰明、尚二平、王永杰、张芳、汝鹏、陈俊华、刘洋、金东、李笠、张斓、祝敬、沈诚、曹岗、池浩、王宇、李输林、吕立远、岑晓腾、杨庆丰、陈敏刚、王旭、郭腾、 何道敬、郭小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