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815-2009代替GB48151984
Volume table of Chinese fir-tree pol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GB4815-198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4815-1984(杉原条材积表》.修订了杉原条材积计量范围:一修订了检尺径大于等于10cm且检尺长小于等于19m杉原条材积计算公式中的参数.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农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庆丰、吴文友、汪佑宏.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杉原条材积表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收购和销售的只经打枝剥皮的杉原条材积计量. 本标准规定了杉原条的材积计量和检验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39杉原条
3杉原条材积计量
3.1检尺径小于等于8cm的杉原条材积计量
检尺径小于等于8cm的杉原条材积按式(1)计算.
式中:
V材积,单位为立方米(m²);L检尺长,单位为米(m).
3.2检尺径大于等于10cm且检尺长小于等于19m的杉原条材积计量
检尺径大于等于10cm且检尺长小于等于19m的杉原条材积按式(2)计算.
(2)
式中:
V材积.单位为立方米(m²); D检尺径,单位为厘米(cm);L检尺长,单位为米(m).
3.3检尺径大于等于10cm且检尺长大于等于20m的杉原条材积计量
检尺径大于等于10cm且检尺长大于等于20m的杉原条材积按式(3)计算.V = 0 39 × (3 50 D)² × (0. 48 L)/10 000 ( 3 )
式中:
V材积,单位为立方米(m²);D-检尺径,单位为厘米(cm); L一检尺长,单位为米(m).
4杉原条检验方法
杉原条检验方法按GB/T5039规定执行.
5杉原条材积表
杉原条材积表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