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6141-2018
建筑石膏相组成分析方法
Methods for phase position analysis of calcined gypsum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公司.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新疆建筑材料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梅特勒-托利多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每天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赛多利斯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美巢集团股份公司、广州荔湾托普仪器有限公司、青海博川矿业开发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新亚、孙凡、刘涛、叶蓓红、钱耀雨、周梦文、季忧、杨江金、张菁燕、任绪连、李涛、陈翔、李永鑫、吴永祥、袁绪川.
引言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可能涉及到相关专利ZL201110033606.1《一种建筑石膏的快速相组成分析方法》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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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备案.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得: 该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保证,他同意本文件的使用者可免费使用该专利的相关技术
专利持有人姓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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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建筑石营相组成分析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石膏相组成分析方法的烘箱法和水分测定仪法.
本标准适用于由二水石膏(天然石膏或工业副产石膏)燈烧制备的建筑石膏粉中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半水石膏(HH)、二水石膏(DH)三相含量的分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原理
3.1建筑石膏中的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
水石膏(AⅢ)与附着水不会同时存在于样品中.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在95%的乙醇水溶液中能水化 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具有吸湿性,其吸收空气中的水可以转化为半水石膏(HH),因此可溶性无成半水石膏,在同等条件下半水石膏(HH)不能水化成二水石膏(DH),因此可通过测定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在95%乙醇水溶液中水化的增量来计算其含量.其水化反应式如下:
CaSO 0.5 HO =CaSO 0.5H O
按化学反应式计算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含量.
若样品中无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存在时,样品烘干前质量大于烘干恒重后的质量,可算出附着水的质量分数.
3.2建筑石膏中的半水石膏(HH)
纯水中的水化增量,即测定半水石膏(HH)和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形成二水石膏(DH)的总量,减去 半水石膏(HH)和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在纯水中可全部水化为二水石膏(DH),测定建筑石膏在用3.1原理测得的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的含量(当不含无水石膏(AⅢ)相时,应加上附着水被烘出的质量损失),即可计算出半水石膏(HH)的含量.其水化反应式如下:
CaSO 0.5HO 1.5HO = CaSO 2H OCaSO 2HO=CaSO2HO
3.3建筑石膏中残留的二水石膏(DH)
将建筑石膏加热到200C或以上,二水石膏(DH)脱水变成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其脱水总量为二水石膏(DH)与半水石膏(HH)、附着水的脱水量的总和,减去半水石膏(HH)与附着水的脱水量,即 可计算出残留的二水石膏(DH)的含量,其加热脱水反应式如下:
CaSO; 2H; OCaSO2H:O
4试剂和材料
分析过程中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或三级以上水的要求;乙醇溶液应为浓度为95%的分析纯试剂.
5仪器设备
5.2电热干燥箱(烘箱),温度能达到230℃,控温精度土3℃C,带有温度自动控制器. 5.3水分测定仪,分度值不小于0.001g;使用温度控制范围:50℃~200C;控温精度:±1℃.5.4容器:带盖称量瓶,规格:50mm×30mm.5.5干燥器:盛有干燥的变色硅胶.
5.1电子天平,分度值为0.0001g.
6试验条件
实验室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5%.
7取样及试样制备
试验用样品采用四分法快速取样,取样量约150g,装入已烘干的磨口瓶,紧密盖严,放人干燥器中,放置24h后立即进行试验.
试验时每次称量时间控制在2min以内,剩余样品盖好立即放回干燥器内.
8烘箱法(A法)
8.1附着水与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含量的测定
8.1.1试验步骤
8.1.1.1称量已烘干至恒重的空称量瓶m.8.1.1.2称取约5g试样放人称量瓶中,精确至0.0001g,记录质量m).8.1.1.3顺着称量瓶边缘缓慢加入95%乙醇溶液约5mL.轻轻振荡使试样湿润均匀,静置10min.8.1.1.4将上述称量瓶散开盖放入(40土3)℃烘箱中(盖子同时放在烘箱中加热),加热不少于6h.8.1.1.6再将称量瓶败开盖放人烘箱内于同样的温度下加热1h.按8.1.1.5步骤冷却、称量;如此反复, 8.1.1.5取出称量瓶立即盖上盖子,放人干燥器中于室湿下冷却15min,称量.当加热时间相隔1h的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0.5mg即为恒重,记录质量m:.
8.1.2结果计算
8.1.2.1当m>m时,附着水含量以质量分数w计,按式(1)进行计算,此时可溶性无水石膏(AⅢ) 含量wx=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