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844-2011代替 GB 4844.2-1995 GB/T 4844.3-1995
纯氢、高纯氢和超纯氢
Pure helium high pure helium and ultra pure helium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1995和GB/T 4844.3-1995的内容,与GB 4844.2-1995和GB/T4844.3-199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代替GB4844.2-1995《纯氮》和GB/T4844.3-1995《高纯氮》.本标准整合了GB4844.2-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增加了超纯氮和液态氮(见第1章,GB4844.2-1995的第1章和修改了规范性引I用文件(见第2章,GB4844.2-1995的第2章和GB/T4844.3-1995的 GB/T 4844.3-1995 的第1章);第2章);修改了纯氮、高纯氮的技术要求,增加了超纯氮的技术要求(见表1,GB4844.2-1995的表1和 GB/T 4844.3-1995的表 1);修改了产品的包装、储存与运输的技术内容(见第6章,GB4844.2-1995的第5章和 修改了试验方法(见第5章,GB4844.2-1995的第4章和GB/T4844.3-1995的第5章);GB/T 4844.3-1995 的第 6章);增加了关于氮的安全警示(见6.2);一增加压力为16.5MPa至30.0MPa下不同温度时氮气的体积换算系数K值(见表B.2、表B.3、表B.4).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成都天然气化工总厂、上海华爱色谱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氨普北分气体工业有限公司、西安鼎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泽军、付永成、方华、李建浩、陈雅丽、罗玉国、石兆奇.
GB4844.2-199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844-1984 ;
GB 4845-1984.
GB/T4844.3-199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态氮和液态氮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产品的包装、标志、储运及安全警示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深冷法提取的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主要用于光导纤维、激光、焊接切割、潜水呼吸、低湿超导、增压、清洗、保护气等.
分子式:He.
相对分子质量:4.002602(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5099钢质无缝气瓶GB/T5832.1气体湿度的测定第1部分:电解法 GB/T5832.2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第2部分:露点法GB7144气瓶颜色标志GB14194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JB/T5905真空多层绝热低温液体容器JB6898低湿液体贮运设备使用安全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程(2000年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年版)
3技术要求
3.1纯氮、高纯氮和超纯氮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液氮不测定水分含量.
表1技术要求
指 标项目 纯氮 高纯氨 超纯氨复气(He)纯度(体积分数)/10 A 66°66 99 995 666°66 6 666 ′66复气(Ne)含量(体积分数)/10 40 15 4 1氢气(H)含量(体积分数)/10 7 3 1 0. 1(氧气(O)氢(Ar))含量(体积分数)/10 5 3 0 1
表1(续)
项 日 指 标纯氮 高纯氮 超纯氨氮气(N)含量(体积分数)/10 氧化碳(CO)含量(体积分数)/10 25 1 10 1 0.5 2 0.1 0.1二氧化碳(CO)含量(体积分数)/10 1 1 0.5 0 1甲烷(CH)含量(体积分数)/10- 150高纯氨抽样瓶数 纯氮抽样瓶数 1 1 2 3 3 5 4 7 5 9 11 6 7 13
5试验方法
5.1氮气纯度
氮气纯度按式(1)计算:
=100(:p)×10- (1)
式中:
氮气纯度(体积分数),10²:一氛含量(体积分数).10;氢含量(体积分数),10-”;氧氢含量(体积分数),10°;氮含量(体积分数),10”; 氧化碳含量(体积分数),10-;二氧化碳含量(体积分数),10:p 甲烷含量(体积分数),10;
一水分含量(体积分数),10.
5.2氛、氢、氧氢、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含量的测定
氮中氛、氢、氧氯、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含量的测定见附录A.允许采用其他等效方法,当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本标准附录A规定的方法为仲裁方法.
5.3水分含量的测定
5.3.1纯氮、高纯氮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法为仲裁方法. 按GB/T5832.1或GB/T5832.2的规定执行.当测定结果有异议时,以GB/T5832.2规定的方
5.3.2超纯氮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GB/T5832.3的规定执行.
6包装、标志、储运及安全警示
6.1包装、标示及储运
规定. 6.1.1氨气的包装、储存、运输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技术规程》的6.1.2包装氮气的气瓶应符合GB5099的规定,进口氮气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6.1.3液态氮包装容器应符合JB/T5905的规定,储运设备使用安全按照JB6898的规定.6.1.4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集装格装应符合相应规定.6.1.5氨气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氮气气瓶颜色标志应符合GB7144的规定. 6.1.6气瓶充装应符合GB14194的规定.6.1.7瓶装氮的最低压力在20℃时应不低于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97%.用于测量的压力表精度应不低于1.5级.返厂氮气瓶的余压应不低于0.2MPa.6.1.8氮气在20℃、101.3kPa状态下的体积计算见附录B. 6.1.9瓶装氮气出厂前应检查气瓶瓶嘴及颈部无泄漏,戴上瓶帽,加装防振圈.6.1.10氮气出厂时应附有质量合格证,其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一生产日期或批号,充装量(m²或MPa),产品技术指标; 一本标准的编号,检验员号等.
6.2安全警示
6.2.2瓶装氮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6.2.1氮气为情性气体,高浓度时可使氧分压降低而有室息危险.6.2.3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体积分数)低于18×10-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6.2.4进人氮气储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时,应有人监护. 6.2.5当容器发生泄漏时,应迅速撤离泄漏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应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应妥善处理、修复,经检验合格后再用.6.2.6液氮属低温液体,有造成人体冻伤的危险,操作液氨时应穿戴隔冷手套和防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