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6692-2006代替GB/T6692-1986
Resin finishing agent-Determination ofrelative densit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6692-1986《树脂整理剂比重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与GB/T6692-198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标准名称规范为(树脂整理剂相对密度的测定》(本标准的标题);一增加了试验报告的内容(本标准的7).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姬兰琴、彭孝军.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
树脂整理剂相对密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树脂整理剂相对密度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树脂整理剂相对密度的测定.
2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相对密度
在空气中20C的试样与同体积20C水的质量之比值,以d表示.
3试验方法
相对密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比重计法或比重瓶法.
3.1比重计法
3.1.1仪器a)比重计:能够测定从1.0~1.3范围相对密度d的玻璃制比重计组;参考规格:细管直径约5mm; 比重计全长250mm左右;玻璃筒直径约20mm;分度值0.001.b)玻聘周筒:内径40mm~50mm,高250mm~270 mmc)恒温水浴:超级恒温槽,灵敏度0.1C;d)普通水银温度计:0~100℃.
3.1.2分析步骤
将树脂整理剂试样注人玻璃圆简约4/5,保持在20C士0.1C的恒温水浴中,并放置15min后,将比重计轻轻放入试样中,待比重计不与圆筒内壁及底部接触而静止时,根据刻度记录读数,读到小数点后第四位(最后一位为估计数字),重复观察,记录读数,两次读数间的差数,不得大于0.0005,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试样的相对密度d.
3.1.3结果计算
试样相对密度a按式(1)计算:
式中:
d-由玻璃制比重计测得的数值;
D4C时蒸馏水的密度,D=1g/cm²;
d--20C时蒸馏水的密度,d=0.998 23g/cm².
结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