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1251-2020代替GB/T11251-2009
合金结构钢钢板及钢带
Alloy structural steel plate and strip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1251-2009《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本标准与GB/T11251-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及相关技术要求,修改了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的厚度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订货内容(见第3章,2009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高温回火的交货状态(见5.2):增加了高温回火交货的钢板的布氏硬度(见5.3.1);删除了低倍组织要求(见2009年版的5.5); 增加了超声检测的要求(见5.7);修改了表面质量的规定(见5.8,2009年版的5.8):增加了特殊要求(见5.9);修改了组批规则(见7.2 2009年版的7.2);增加了数值修约要求(见7.5);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军、白云、栾燕、何广霞、王晓宁、师莉、张灵通、李文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1251-1989 GB/T 11251-2009
合金结构钢钢板及钢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金结构钢钢板及钢带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4mm~200mm的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以下简称钢板)和厚度不大于12 mm、宽度小于600mm的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包括剪切钢板)(以下简称钢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4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GB/T228.1-2010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47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709-201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2970-2016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GB/T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3077合金结构钢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0561-2005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GB/T17505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20066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34474.1钢中带状组织的评定第1部分:标准评级图法
3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本标准编号;b)产品名称; c)牌号;d)尺寸及厚度精度(厚度精度仅适用于钢带,见表A.1);e)交货重量(或数量);f)交货状态(见5.2); g)边缘状态(见5.2.1.4.5.2.2和表A.2);
GB/T 11251-2020
h)加工用途:i)特殊要求.
4尺寸、外形、重量
4.1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2019的规定,其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A类偏差.
4.2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技术要求
5.1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钢的常用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077的规定.5.1.2钢材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5.2交货状态
5.2.1钢板交货状态
5.2.1.1钢板应以高温回火状态交货.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以退火、正火、正火回火状态交货.5.2.1.2钢板如能保证达到5.3.3的力学性能,也可采用正火轧制的方法代替正火处理.5.2.1.3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可酸洗交货.5.2.1.4钢板应切边交货,按其他边缘状态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卷切钢板可不切纵边.
5.2.2钢带交货状态
钢带一般以热轧不切边状态交货.根据需方要求,可供应其他特殊交货状态的钢带,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5.3力学性能
5.3.1以高温回火状态交货的钢板,其表面布氏硬度应符合GB/T3077的规定.5.3.2以退火状态交货的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钢板力学性能
力学性能断后伸长率”序号 抗拉强度 R/MPa A/%不小于1 45Mn2 058~009 132 27SiMn 40B 550~800 500~700 18 203 4 45B 550~750 185 50B 550~750 16
表1(续)
力学性能序号 胖号 抗拉强度 断后神长率R/MPa 不小于 A/%6 15Cr 400~600 217 20Cr 400~650 208 30Cr 500~700 199 35Cr 550~750 1810 40Cr 550~800 1611 20CrMnSi 450~700 2112 25CrMnSi 500~700 2013 30CrMnSi 0S↓~0S5 1914 35CrMnSi 600~800 16本表适用于厚度不大于100mm的钢板.厚度大于100mm的钢板,其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厚度>20mm~100mm的钢板,厚度每增加1mm,新后伸长率允许较规定降低0.25%(绝对值),但不应超过5%(绝对值).
5.3.3以正火状态交货的钢板,在断后伸长率符合表1规定的情况下,抗拉强度上限允许较表1提高50 MPa
5.3.4以正火回火状态交货的钢板,力学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5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25CrMnSi、30CrMnSi钢板可测定试样淬火回火状态的力 学性能.厚度不大于30mm的钢板,试样热处理制度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2的规定.厚度不大于12mm的钢板可在板坏上取样检验,厚度大于30mm的钢板,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2试样的力学性能
试样热处理制度 力学性能豫号 泽火 回火 抗拉强度 R/MPa 断后伸长率冲击吸收能量 A/% KU/J温度/℃ 冷却剂 温度/℃ 冷却剂 不小于25CrMnSi 068~059 油 450~550 水、油 980 10 3930CrMnSi 006~099 油 470 ~570 水、油 1 080 10 39
5.4工艺性能
供冲压用(合同中注明)厚度不大于10mm的钢板应进行180弯曲试验,弯曲压头直径D=2a(a为试样厚度),试样弯曲处的外表面不应有裂纹或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