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106-2017 代替GB/T12106-2007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of environmental test for electronic keyboard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重新确定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7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气候环境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方法(见4.1.1~4.1.5,2007年版的4.1.1~4.1.5);
增加了盐雾试验(见4.1.6);
修改了跌落试验的面数和高度(见表4,2007年版的表4):
一修改了自由跌落试验样品图1的错误,将面1和面4相交的虚线改为实线(见图1,2007年版 的图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乐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1)归口.
司、杭州爱尔科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乐器研究所、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州)、广州珠江钢 本标准起草单位:得理乐器(珠海)有限公司、得理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吟飞科技(江苏)有限公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红伟、许瑞祥、蒋峰、盛子斐、谢奇彬、张国稳、江万年、刘国宗、王建军、苏勇、张益一、葛兴华、顾冰峰、范廷国、秦宏伟、朱先平、叶久璋、张小川、王伟、潘绮珊、龙洁勤、梁志伟、肖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2106-1989、GB/T 12106-2007.
电子琴的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鸣乐器电子琴产品的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型式的乐器类电子琴产品的环境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1.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GB/T2423.6-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GB/T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GB/T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12105-2017电子琴通用技术条件
3总则
3.1环境试验分为气候环境试验和机械环境试验.3.2电子琴经环境试验后,应符合GB/T12105一2017规定的要求. 3.3受试产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经过环境试验的受试产品不能作为正品出厂.3.4试验顺序应按本标准的排列依次进行.3.5全部的试验应在同一产品上进行.3.6样品的预处理、环境试验后受试产品的恢复及对试验结果的评价,应在GB/T2421.1一2008规定3.7当对试验结果的评价产生疑义,需要钟裁时,其仲裁条件应符合表1的规定. 的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进行.
表1
影响因素 基准数值条件 公差值环境温度/℃相对湿度/% 应符合GB/T2421.1-2008的要求大气压强/kPa ±2%交流供电频率/Hz 交流供电电源/V 220 50 ±1%交流供电波形 正弦波 s0'0=直流供电电压/V 额定值 ±1%
表1(续)
影响因素 基准数值条件 公差值直流供电电压波彩 aU/U ≤0.1%外电磁场干扰 应避免通风状态 良好阳光照射 避免直射工作位置/mm 按制造厂的规定 ±1%注2:L为纹波电压的峰值U、为直流供电电压的额定值. 注1:β为失真因子即交流供电电源电压波形的失真应保持在(1β1sinwt与(1-β)sinwt所形成的包络之间.
3.8当样品原来所处的环境条件不符合正常试验条件且对其产生影响时,为去掉或部分消除其所产生的影响,应对其进行48h的预处理.
4环境试验方法
4.1气候环境试验
4.1.1离温负荷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入湿度为40℃土2C的试验箱(室)内,接通受试琴电源,播放示范曲,主音量调节装置置于最大音量1/2~2/3的位置,持续工作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1.2高温贮存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入温度为55℃士2C的试验箱(室)内,保持2h,取出受试琴,恢复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1.3湿热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入湿度为40℃士2℃、湿度为93%士3%的试验箱(室)内,保持48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1.4低温负荷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入温度为0℃土2C的试验箱(室)内,接通受试琴电源,播放示范曲,主音量调节装置置于最大音量1/2~2/3的位置,持续工作1h.取出受试琴,恢复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1.5低温贮存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放入湿度为一25℃士2C的试验箱(室)内(为防止凝露现象,允许将受试琴用塑料薄膜密封起来,必要时可在密封套内放人吸湿剂),保持2h.取出受试琴,恢复2h后,对受试琴进行检查.
4.1.6盐雾试验
将无包装的整机或外部金属件放人符合GB/T2423.17-2008的盐雾试验箱内,盐溶液的浓度应为5%±1%(质量比),温度为35C土2℃,pH值应在6.5~7.2之间,试验周期为24h.受试样品恢复 2h后进行目视检查,不应有明显锈迹.
4.2机械环境试验
4.2.1振动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非工作状态)按正常操作位置紧固在符合GB/T2423.10-2008要求的振动试验台上,受试琴重心位置置于试验台中心区,依次在X、Y、Z三个轴线的振动方向上按表2进行试验条件1和试验条件2的振动试验.
表2
试验项目 试验条件1 试验条件2规率循环范围/Hx 10 ~30~ 10 30~55 ~30驱动振幅(单振幅)/mm 扫频速率/min 1倍频程 0 75 1倍频程 0 15扫描循环次数 5 5
4.2.2碰撞试验
将无包装受试琴(非工作状态)按正常操作位置紧固在符合GB/T2423.6-1995要求的碰撞试验台台面中心,紧固程度应能以最小损耗将碰撞传递到受试琴上.按表3的要求进行碰撞试验.
表3
试验项目 试验条件球冲峰值加速度/(m/s²) 100球冲持续时间/ms 16±1波形 半正弦波磁撞次数 1 000±10
4.2.3自由跌落试验
4.2.3.1受试琴在包装状态下,按面、棱、角的跌落顺序进行自由跌落试验.试验台面、受试琴开始跌落时的位置和状态应符合GB/T2423.8-1995的要求.
4.2.3.2自由跌落试验条件及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和图1所示.
注:自由跌落试验方法是将受试琴提升至规定的高度后,释放受试琴,使之自由跌落.
表4
样品质量(m) kg 面跌落高度 mm 棱、角跌落高度 mm 跌落面数 跌落棱数 跌落角数 面、棱、角 跌落次数m≤10 900 70010<m≤25 700 550 六面 三棱 一角25<m≤50 550 400 按图1所示的 3、1 2 5 6 跌落角的三 受试琴底面(图1 所示的产品展 各1次50<m≤75 400 350 4面顺序跌落 条棱 面)的任一角75<m≤100 300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