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946-2003 代替GB/T 12946-1991
熟红麻
Kenaf fiber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2946-1991.本标准与GB/T12946-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长度指标和强力指标均有所提高(1991年版的4.2;本版的4.2);将含水率(回潮率)改成公定回潮率,并规定回潮率最高限(1991年版的4.4;本版的4.4); 增加公定重量检验(本版的6.2.6);-将长度检验具体化,规定了相应的检验方法(1991年版的5.2.3:本版的6.2.3);将抽样方法与检验方法按收购、批量或成包交接两个环节分别叙述,层次分明(1991年版的取消“等差率”(1991年版的4.6). 5.1.1和5.2:本版的第5章和第6章);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业部麻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全国供销总社棉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宝军、杨瑞林、晨林、李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2946-1991
熟红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熟红麻的质量要求、分等规定、抽样方法、检验方法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熟红麻的生产、收购、销售各环节的质量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GB/T12411.2-1990黄、洋(红)麻纤维断裂强力试验方法 GB/T12411.1-1990黄、洋(红)麻纤维试验取样方法GB/T12411.5-1990黄、洋(红)麻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烘箱法GB/T12411.6-1990黄、洋(红)麻纤维含杂率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红麻kenaf又称槿麻、洋麻,是锦葵科木槿属一年生草本的韧皮纤维作物.
3.2 熟红麻kenaf fiber红麻韧皮经脱胶处理后所得的纤维.
杂质impurity皮屑、麻骨及尘土等非麻纤维杂物.
3. 4硬性inflexibility胶质物漂洗未净,部分纤维粘连一处的状态.
3.5 硬皮harky与纤维粘连的僵硬表皮.
3.6硬块lump纤维上粘连成块状的部分.
3.7硬条firmness
GB/T 12946-2003
纤维上粘连成长条状的硬皮.
3. 8
斑疵speck
麻纤维在生长过程中,受到病虫害和风害而产生的疣点.
4质量要求
4.1根据熟红麻的脱胶、强力、长度、含杂率分为一、二、三、四等.二等为标准等,四等以下为等外.
4.2分等规定见表1.
表1分等规定
项 目脱胶 强力/N 长度/cm 含杂率/(%)纤维分离良好,手感柔软,偶感轻微硬性.富 HIE一等 有光泽,斑庚微量 (相当 32 kgf) >160 ≤1.0二等 纤维分离尚好.手感尚柔软,稍有硬性.有光 294泽,斑庚少 (相当 30 kgf) ≥140 <1.5三等 纤维分离较差,于感较硬,略有硬块、硬皮.光 274泽较差,斑庚稍多 (相当 28 kgf)团 纤维分离差,硬块、硬皮较多.光泽差,斑 较多 (相当 24 kgf) 235 ≥100 ≤2.0 4.3脱胶、强力、长度、含杂率四项为定等依据,以最低项定等. 4.4熟红麻公定回潮率为14%:熟红麻回潮率最高为18%. 4.5交接检验时,同一批红麻中,本等相符率应不低于80%,其余部分不得跳等. 4.6根据4.2的脱胶分等规定制作实物标准样品,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各等脱胶、斑疣程度和制作、仿制及使用、保管实物标准样品的规定见附录A. 5抽样方法 5.2批量或成包交接,应随机抽样.100包取样5包,不足100包的按100包计:100包以上的每增加50包增抽1包,不足50包的按50包计.每包在上、中、下部位随机抽取10纹,约10kg. 5.1收购散麻取样,应以自然纹或捆为单位抽取. 5.3试验取样方法按GB/T12411.1-1990执行. 6检验方法 6.1散麻收购 收购散麻时,以感官检验(估验)方法,逐纹或逐翻对照实物标准样品进行检验. 6.2批量或成包交接 批量或成包交接时,按以下方法检验. 6.2.1脱胶检验 根据纤维柔软程度和分离情况,对照实物标准样品,以感官检验(估验)鉴定. 6.2.2强力检验 按GB/T12411.2-1990执行.收购时可以手试拉力,并参照光泽估验.估验结果应经常与按GB/T12411.2-1990进行的检验结果对照. 6.2.3长度检验 6.2.3.1长度检验采用尺量法.测量尺为5m钢卷尺. 6.2.3.2从批样中随机抽取3绞麻样.将每绞麻样分别平放理直,从麻束根部量至梢顶,逐绞逐根进 行测量并记录. 6.2.3.3按式(1)先分别计算每敛麻样的长度,然后再计算3绞麻样长度的算术平均值,此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批麻的长度.修约至整数. 式中: L麻绞长度,单位为厘米(cm); n麻绞中麻的根数. 按GB/T12411.5-1990执行.收购时可以估验,估验结果应经常与按GB/T12411.5-1990进行检验的结果对照. 6.2.5杂质检验 按GB/T12411.6-1990执行.收购时可以估验,估验结果应经常与按GB/T12411.6-1990进行检验的结果对照. 6.2.6公量检验 6.2.6.1公量检验以批为单位,逐包称重、记录毛重. 6.2.6.2根据批量大小,从批中抽取有代表性的麻包2包~5包,开包称取包装物的重量,计算单个麻 包包装物的平均重量,修约至两位小数. 6.2.6.3按式(2)计算每批麻纤维净重,修约至三位小数. 式中: W:净重,单位为吨(t);W一毛重,单位为千克(kg);M单个麻包包装物平均重量,单位为千克(kg);N麻包数量. 6.2.6.4按式(3)计算每批麻纤维准重,修约至三位小数. (3) 式中: W,准重,单位为吨(t);W:一净重,单位为吨(t);Z-实际含杂率,%;Z-标准含杂率,%. 6.2.6.5按式(4)计算每批麻纤维的公定重量,修约到0.0011: (4) 式中: W公定重量,单位为吨(t); W准重,单位为吨(t); R红麻公定回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