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531.4-2013代替GB/T 13531.4-1995
General methods on determination of cosmetics-Determination of relative densit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3531.3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浊度的测定》; GB/T13531.1(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pH值的测定》;
GB/T13531《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分为三个部分:
本部分为GB/T13531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与GB/T13531.4-199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是增加了第三法仪器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公司.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奥地利安东帕(中国)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有限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敏、李晓敏、康薇、唐魏、赵云,
本部分于1995年12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相对密度的测定
1范围
GB/T13531的本部分规定了液态、半固态化妆品相对密度的检验方法. 本部分第一法、第二法适用于液态化妆品相对密度的测定.本部分第三法适用于液态、半固态化妆品相对密度的测定.
2第一法密度瓶法
2.1原理
分别测量一定温度下相同体积的试样和蒸馏水的质量,试样的质量和蒸馏水的质量之比即为相对密度.
2.2仪器
2.2.1密度瓶:带有温度计的25mL密度瓶,温度计分度值为0.5℃2.2.3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2.2.2恒温水浴:温控精度土0.5℃
2.3步骤
加人刚经煮沸面冷却至比规定温度低约2℃的蒸馏水,装满密度瓶,插入温度计,然后将瓶置于规定温 取洁净的密度瓶置于100℃~105℃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称其质量(精确至0.0001g).然后度的恒温水浴中,保持20min.待蒸馏水达到规定湿度后,用滤纸擦去毛细管溢出的水,盖上小帽,然后将密度瓶从水浴中取出擦干其外部的水,称其质量(精确至0.0001g).
将试样小心地加入到洁净干燥的同一密度瓶中,插人温度计,按照称取蒸馏水质量的方法进行恒温称重.
2.4计算
分析结果按式(1)计算:
式中:
D-试样在:C时相对于C时同体积水的相对密度;G一试样和密度瓶的质量之和,单位为克(g);G一空密度瓶的质量,单位为克(g):G-水和密度瓶的质量之和,单位为克(g).
2.5精密度
两次平行试验绝对误差不大于0.002.
3第二法密度计法
3.1原理
用密度计分别测定在一定的温度下试样和蒸馏水的密度值,试样的密度值和蒸馏水的比值即为相对密度.
3.2仪器
3.2.1恒温水浴:温控精度士0.5℃3.2.2密度计:分度值为0.001.3.2.3温度计:分度值为0.5℃.3.2.4量筒:250ml.
将蒸端水置于洁净干燥的量筒中插人温度计,再将量筒置于规定温度的恒温水俗中保持20min,待蒸馏水达到规定温度后,用密度计测其密度.然后将试样加入到洁净干燥的量筒中,按照测定蒸馏水密度的方法进行恒温测量.
3.4计算
分析结果按式(2)计算:
*(2)
式中:
P-试样在:C时的密度,单位为克每毫升(g/mL); D试样在:C时相对于C时同体积水的相对密度:
注:若测试密度,只需用密度计在规定温度下测试试样,读数即为试样的密度,不需再测试水值和计算.
3.5精密度
两次平行试验绝对误差不大于0.02.
4第三法仪器法
4.1原理
采用U形管振动法,将试样导人于一端固定的U形振动管(测量池),利用激发装置使U形振荡管以一定的特征频率振荡.该振荡频率二次方的大小与测量池中样品的密度呈线性关系.按式(3)计算密度:
式中:
p液体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²);
A--U形管常数,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二次方微秒(g/cm²μs²);
P振荡周期,单位为微秒(s);
BU形管常数,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²).
4.2仪器
4.2.1数字密度计:有自动粘度修正及温度热平衡功能,如DMA4100M,或相当者.
4.2.2数字密度计准确度:温度±0.05℃(0~50C);密度±0 000 1 g/cm²(0~3 g/cm²).如采用自动进样器,该仅器在:C下样品的粘度不大于35Pas.
4.3步骤
4.3.1测试前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对仪器进行校正.4.3.2设定仅器温度至待测温度.4.3.4通过气泡检测功能或通过观察窗口确认测量池无气泡. 4.3.3用注射器将试样注人并充满清洁干燥的测量池中.4.3.5当仪器稳定地显示出密度值或相对密度值时,记录该值.
4.4结果表示
以两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
4.5精密度
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绝对误差不大于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