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589-2007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3589-1992(锌及锌合金废料、废件分类和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13589-1992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动: 适用范围强调了适用于“锌及锌合金废料、废件的国内贸易、再生有色金属熔炼企业”,同时也 适用于“加工制造企业使用的废锌”; 删掉了“原金属标准号”“原金属名称”、"原金属代表牌号”、“典型举例”等栏目; 废锌的分类方式:原标准按照废锌的物理形态分类,本标准按照废锌的物理形态以及锌的存在 方式将废锌分为三类即锌及锌合金块状废料、锌及锌合金屑料、锌及锌合金灰渣: 对废锌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等均作了适当的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军锋、杨函娟、赵永善、范顺科。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199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GB/T 13589-2007
锌及锌合金废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锌及锌合金废料、废件(以下简称废锌)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 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锌及锌合金废料、废件的国内贸易、再生有色金属熔炼企业,同时也适用于加工制造 企业使用的废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056电镀用铜、锌、锅、镍、锡阳极板 GB/T3610电池锌饼 GB/T6890锌粉 GB/T8738铸造锌合金锭 GB/T12689(部分)锌及锌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YS/T225照相制版用微晶锌板 YS/T310热镀用锌合金 YS/T504胶印锌板 YS/T565电池锌板 3分类 废锌按照物理形态、存在方式分为三类,即1类:锌及锌合金块状废料、Ⅱ类:锌及锌合金屑料、Ⅲ 类:锌及锌合金灰渣。
按照每类废锌牌号、名称及化学成分来区分不同级别,具体见表1所示。
表1 类别废料名称级
包括废照相制版用微品锌板、电池锌板、电池锌饼、锌阳极板等。
锌及其合金1级:同一牌号的金属锌,无腐蚀、无夹杂。
旧废件2级:同一牌号的金属锌,夹杂率不大于2%。
3级:同一名称的金属锌,无腐蚀、无夹杂。
I类:锌及锌合4级:同一名称的金属锌,夹杂率不大于1%。
金块状废料包括报废的废旧汽车仅表外壳及零部件、印刷字、煤气灶零部件、军械和航空用 零部件等。
废铸造锌合金1级:同一牌号的铸造锌合金,无腐蚀、无夹杂。
2级:同一牌号的铸造锌合金,夹杂率不大于2%。
3级:同一名称的铸造锌合金,无腐蚀、无夹杂。
4级:同一名称的铸造锌合金,夹杂率不大于2%。
GB/T 13589-2007
表1(续) 类别废料名称级别
包括报废的锌及其锌合金废品、零部件、汽车化油器等。
1级:锌含量不小于98%的金属锌,无腐蚀。
废混合锌及其2级:锌含量不小于85%的锌合金。
锌合金废料3级:锌含量不小于75%的锌合金。
4级:锌含量不小于60%的锌合金。
I类:锌及锌合5级: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混合锌及其合金废料。
金块状废料包括锌及其合金材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等。
1级:同一牌号的加工锌及其合金,无腐蚀、无夹杂。
锌及其合金新2级:同一牌号的加工锌及其合金,夹杂率不大于2%。
3级:同一名称的加工锌及其合金,无腐蚀、无夹杂。
4级:同一名称的加工锌及其合金,夹杂率不大于2%。
5级:同一类的加工锌及其合金,无腐蚀、无夹杂。
6级:同一类的加工锌及其合金,夹杂率不大于2%。
包括纯锌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屑料。
1级:同一牌号的金属锌,无滴蚀、无夹杂。
纯锌屑2级:同一牌号的金属锌,夹杂率不大于3%。
3级:同一名称的金属锌,无腐蚀、无夹杂。
4级:同一名称的金属锌,夹杂率不大于3%。
包括在铸造过程中产生的锌合金屑。
1级:同一牌号的铸造锌合金,无腐蚀、无夹杂。
铸造锌合金屑2级:同一牌号的砖造锌合金,夹杂率不大于3%。
3级:同一名称的铸造锌合金,无腐性、无夹杂。
Ⅱ类:锌及锌合4级:同一名称的铸造锌合金,夹杂率不大于3%。
金屑料包括锌合金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屑料 1级:同一牌号加工锌合金,无腐蚀、无夹杂。
锌合金屑2级:同一牌号加工锌合金,夹杂率不大于3%。
3级:同一名称的加工锌合金,无腐蚀、无夹杂。
4级:同一名称的加工锌合金,夹杂率不大于3%。
包括锌及其合金在加工和铸造过程中产生的混合屑料。
1级:锌含量不小于90%的锌及其合金屑。
混合周2级:锌含量不小于75%的锌及其合金屑, 3级:锌含量不小于60%的锌及其合金屑。
4级:锌含量不小于40%的锌及其合金屑。
包括治炼、加工、压铸过程中产生的锌及其合金烟灰等。
1级:锌含量不小于60%的锌及其合金灰。
灰2级:锌含量不小于40%的锌及其合金灰。
3级:锌含量不小于30%的锌及其合金灰。
4级:锌含量不小于20%的锌及其合金灰。
Ⅲ类:锌及其合5级:锌含量不小于5%的锌及其合金灰。
金灰渣包括治炼、加工、压铸过程中产生的锌及其合金渣等。
1级:锌含量不小于60%的锌及其合金渣。
渣2级:锌含量不小于40%的锌及其合金渣。
3级:锌含量不小于30%的锌及其合金渣。
4级:锌含量不小于20%的锌及其合金渣。
5级:锌含量不小于5%的锌及其合金渣。
GB/T 13589-2007
4要求 4.1本标准对废锌的牌号一般不作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如供需双方对牌号 有异议时,则其化学成分按GB/T 8738、GB/T2056、GB/T3610、GB/T6890、YS/T310、YS/T225、 YS/T565、YS/T504相应标准的规定。
4.2废锌按照本标准规定的类别、级别进行回收和贸易,不同的类别和级别不应相互混合。
本规定未 列人的其他废锌可根据其化学成分和物理形态归入相近的类别中,具体见表1所示。
4.3废锌不允许混有密封容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医疗废物和带有放射性物品。
4.4含锌的废旧武器零部件应由供方做安全检查处理方可供货。
4.5废锌面的杂物应予以清除。
4.6块状废锌件的最大外形尺寸,本标准不作具体规定,但可在不防碍运输的情况下,由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7需要打包供应的废锌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8混入废锌的国家文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9需方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试验方法 5.1锌及锌合金废料、废件一般用感官确定类别,废锌洁净程度用目视检验。
5.2废料、废件的取样方法、化学成分分析方法以及其他有关事宜由供需双方商定。
化学成分仲裁分 析方法按照GB/T12689的规定执行。
5.3废锌供应方式、扣除杂质的方法、外形尺寸及单块重量的测量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 中注明,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6.1.1废锌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也可委托其他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其质量符合本标准 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需方应对收到的废锌按照本标准以及合同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以及合同的规 定不符时,应单独封存,并在收到之日起15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6.2组批 废锌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类别、同一级别组成,批重不限。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每批废锌要附有标签,其上注明: a)供方名称; b)废锌名称; c)废锌类别、级别; d)批重; e)本标准编号。
7.2包装 7.2.1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废锌可以打包或压块方式供货。
7.2.2废锌是否包装及其包装形式、尺寸和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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