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262-2010代替GB/T14262-1993
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Methods for sampling and sample preparation offlotation lead concentrates in bulk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14262-1993(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3.与原标准GB/T14262-1993
一修订了份样数:
一修订了基本批量和批量:
修订了制样流程;
修订了水分测定天平的感量要求;
补充了袋装取样法;
对水分测定步骤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冶炼厂、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
周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青林、赵军锋、谭仪文、黄元华、何宗蒲、金明典、谢雪飞、卓毓瑞、常国占、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262-1993.
散装浮选铅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散装浮选铅精矿的取样、制样和测定水分的程序及方法.
本标准适应于散装浮选铅精矿的化学成分、水分及其他物理项目检测所用试样的采取、制备和水分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4260-2010散装重有色金属浮选精矿取样、制样通则
3术语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14260中的术语和定义.
4要求
4.1不同检验批量的取样、制样及测定的总精密度(βs)和取样精密度(3)(见表1).
表1不同检验批铅精矿应取最少份样数
检验批量N/ 小 品质波动类型 中 大 /% Bonu/% <1.0 1.0≤8 70~140 6 30 40 0 949 0 997>140~500 12 54 76 0 688 0.752
4.2本标准所列取样方法中的第一种方法视为无系统偏差方法.4.3本标准规定以铅的百分含量作为铅精矿的品质特性.4.5如因条件限制,可酌情变更取样方法,但必须经校核试验确认其无显著性差异,方可采用.4.6成分试样应妥善保管三个月(国际贸易保存六个月),以备核查.4.7如果交货矿的品质很不均匀或混入外来夹杂物,由供需双方协商. 4.8取样、制样所用设备、工具和盛样容器必须保持清洁、干燥、耐用,盛样容器应有较好的密封性,以
4.4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和制样时,应根据需要进行精密度校核试验.
防试样变质.水分试样应置于干燥、洁净的密闭容器中,以防水分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