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T1497-2025
三杯香茶
Sanbeixiang green tea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
前言
本文件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所、泰顺县茶产业发展中心、泰顺县茶业协会、温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泰龙制茶有限公司、浙江御茗茶业有限公司、浙江泰叶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泰顺县雪龙茶业有限公司、泰顺县天顶茶叶专业合作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秀芳、苏小琴、黄海辉、蔡顶晓、林海裕、叶翔、任津萱、高玉萍、杜颖颖、宿迷菊、孙淑娟、范起业、谢细和、叶斌、陈方伟、吴晓红、黄达飞、张书润.
三杯香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三杯香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三杯香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茶取样
GB/T8303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8305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8311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14487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30375茶叶贮存
GB/T40633茶叶加工术语
GH/T1070茶叶包装通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4487和GB/T4063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三杯香茶 Sanbeixianggreen tea
以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行政区域内的本地群体种等适制茶树品种鲜叶为原料,采用摊青、杀青、揉捻、烘二青、炒三青等工艺制作而成的,具有“条紧、香高、味醇、耐泡”品质特征的炒青绿茶.
4产品等级
4.1根据感官品质分为:精品、特级、一级、二级.4.2各等级可设置实物标准样.
5技术要求
5.1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异呗,无劣变: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
5.2感官品质
各等级三杯香茶的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三杯香茶感官指标
外形 内质级别 形状 色泽 整碎 净度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精品 细秀,显锋 苗 嫩绿鲜润 匀齐 洁净 嫩绿明亮 嫩香高爽持 久 鲜醇甘爽 齐.嫩绿明亮 细嫩显芽匀特级 细紧,多锋 巢绿润 匀齐 洁净 嫩绿亮 嫩栗香持久 鲜醇炎 嫩匀多芽,嫩苗 绿亮一级 紧结,有锋 苗 绿较润 匀整 较洁净 黄绿亮 果香持久 浓醇 较嫩匀有芽, 黄绿较亮二级 较紧结 灰绿 较匀整 黄绿 浓较纯 尚浓醇 尚嫩匀,黄绿
5.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三杯香茶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水分/(g/100g) K 6.5总灰分(以干物质计)/(g/100g) 6.5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2 38.0粉末(质量分数)/% 1.0
5.4安全指标
5.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5.4.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GB2763.1的规定.
5.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感官品质
按GB/T23776的规定执行.
6.2理化指标
6.2.1试样制备按GB/T8303的规定执行.6.2.2水分检验按GB5009.3的规定执行.6.2.3总灰分检验按GB5009.4的规定执行.6.2.4水浸出物检验按GB/T8305的规定执行.6.2.5粉末检验按GB/T8311的规定执行.
6.3安全指标
6.3.1污染物限量检验按GB2762的规定执行.
6.3.2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GB2763、GB2763.1的规定执行.
6.4净含量
按照JF1070的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取样7.1.1取样以批为单位.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一致.7.1.2取样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7.2检验
7.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和标签.
7.2.2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