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478-2015代替GB/T15478-1995
Test methods of the performances for pressure transducer/senso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1范围3试验条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3.1环境条件3.2校准系统4试验的一般规定4.1证书文件4.2外观4.4故置时间 4.3标志4.5预热时间4.6连接方式4.7安装方法5试验项目及方法5.1外观检查 5.2尺寸和重量的检查5.3 电气性能试验5.4 静态性能试验5.5零点漂移(d,) 超负荷(过载)5.7稳定性试验 5.65.8动态性能试验5.9影响量试验 105.10寿命试验 136数据计算及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性能指标的计算方法 13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代替GB/T15478-1995(压力传感器性能试验方法》,本标准与GB/T15478-1995相比,
取消了原标准的3.2"动力条件”;将3.3.1b)、3.3.2和3.3.3中指标分别确定为:1/3、1/5和1/5; 一5.3.2b)将输出阻抗分为传感器电路为无源电路和有源电路两种情况,分别给出相应的试验方法:一5.4.2.4将迟滞定义修改为“在同一试验点当被测量值增加和减少时输出的差值中绝对值最大的值为迟滞”;将“零点漂移”和"超负荷(过载)”两项指标从静态性能指标中移出,成为独立项目; 5.4.2.5将重复性定义修改为”进行多次连续测量所得结果之间的一致性为重复性”;将“灵敏度稳定性”改为"满量程输出稳定性”;--5.6.2b)”传感器动态性能指标5~10倍"修改为”传感器动态性能指标的5倍.”;一5.9.2.1对“温度影响量试验”进行了详细描述,提出了具体要求,将“热灵敏度漂移”改为"热满环"改为"进行一次测量上、下限校准循环(只测一次循环)”; 量程输出漂移”:“热灵敏度滞后”改为“热满量程输出滞后”;将“进行三次测量上、下限校准循5.9.2.7对”气密性影响试验”进行了详细描述,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c)真空氮质谱检漏;一5.9.2.8对“盐雾影响试验”进行了详细描述,提出了具体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仪器仪表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山双桥传感器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苏州中鉴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传感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振毅、徐秋玲、王冰、郭宏、郑浩、般波、吕艳.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15478-1995
压力传感器性能试验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性能的试验条件、试验的一般规定、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数据计算及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传感器(包括绝压传感器、差压传感器、表压传感器和负压传感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2423.3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2423.10-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报动(正弦)GB/T2423.15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Ga和导则:稳态加
速度
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GB/T2423.21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M:低气压GB/T2423.24一201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太
阳辐射及其试验导则
综合试验 GB/T2423.25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Z/AM:低温/低气压
GB/T2423.26-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Z/BM:高温/低气压综合试验
GB/T2423.27-200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Z/AMD:低温/低气压/湿热连续综合试验
GB/T2423.37-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L:沙尘试验
GB/T8170一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JB150.17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17部分:噪声试验
3试验条件
3.1环境条件
3.1.1参比大气条件
传感器的参比性能试验应在下述参比大气条件下进行:温度:18℃~22℃C;
相对湿度:60%~70%;大气压力:86kPa~106kPa.
3.1.2一般试验大气条件
温度:15C~35℃:相对湿度:30%~85%;注:在每项试验期间,允许的温度变化每小时不大于1℃.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当传感器不可能或无必要在参比大气条件下进行试验,推荐采用下述大气条件:
3.1.3仲裁大气条件
当对试验结果有争议时,经供需双方商定后,可从表1中任选一组大气条件进行试验.注:试验过程中,如果相对湿度对试验结果没有影响,则可不予考虑:如果试验温度超出表1中规定的范围,应由供 需双方协商规定特性参数的合适极限.
表1仲裁大气条件
大气条件 组 别参数 A B C D银度 20±1 23±1 25±1 27±1相对湿度% 65±5 50±5 50±5 65±5大气压力 86~106kPa
3.1.4其他环境条件
a)磁场:除地磁场外应无其他外界磁场:b)机械振动:应无机械振动.
3.2校准系统
3.2.1校准系统的组成
校准系统由标准压力源、激励电源和读数记录装置三部分组成,其综合误差可按三部分装置误差的均方根的方法计算,应不超过被试传感器允许基本误差的1/3.综合误差也可由传感器的详细规范 规定.
3.2.2标准压力源
空计、气动活塞式压力计、标准浮球式压力计、标准液体压力计(微压计)、数字式压力计、精密压力表以 标准压力源应选用工作基准活塞压力计、工作基准微压计、标准活塞式压力计、标准活塞式压力真及其他相应准确度等级的压力计量标准器.
标准压力源选择原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