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663.11-2008代格 GB/T 15663.111995
煤矿科技术语 第11部分:煤矿电气
Terms relating to coal miningPart 11:Coal mining electrical engineering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5663《煤矿科技术语》分为如下儿部分:
-第2部分:井巷工程; 一第1部分:煤炭地质与勘察:一第3部分:地下开采;一第4部分:露天开采;-第5部分:提升运输;一第6部分:矿山测量; 一第7部分:开采沉陷与特殊采煤;第8部分:煤矿安全;第10部分:采掘机械;-第11部分:煤矿电气.本部分为GB/T15663的第1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5663.11-1995《煤矿科技术语矿山电气工程》.本部分与GB/T15663.11-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将标准的名称由《煤矿科技术语第11部分:矿山电气工程》改为《煤矿科技术语第11部一修改了章题,将第2章的标题改为"煤矿供电”,第4章的标题改为“煤矿主要电耗指标”; 分:煤矿电气3:按GB/T1.1及GB/T20001.1的要求,对标准的编写格式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7原标准中3 4、3.5、3 6、3.7、3.9、3 14、3 15、3.16、3 17、3.18、3.19、3.20、3.21、3.22、3.23、3.24、3.37、3.53、3.54、3.55、3.56、3.61、3.64、3.66、3.67的术语名称及定义,并新增加了术语“最低点燃电压”,列为本版的3.65条,删除了原标准中的3.38条,使这些术语与现行 的关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国家标准(等效采用IEC标准)相一致;一适应目前煤矿供电系统和矿用电气设备的现状,对原标准中的3.41、3.47、3.50条的定义和3.52条的术语名称及定义作了修改,新增加了术语"地下工作面供电系统”、“矿用防爆型电动机”、“矿用防爆型变频器”、“矿用防爆型软起动器”、“矿用防爆型负荷控制中心”和”矿用防爆型动力负荷控制中心"分别列为本版的2.4、3.36、3.37、3.38、3.39和3.40条.并删除了原标 准中的3.28、3.29、3.30 3.34、3.35、3.36和3.62条;-一在第5章和第6章中增加了一些新的术语并加以定义.新增加的术语并加以定义的条款是本版的5. 1、5.2、5.3、5.4、5.5、5. 6、5. 7、5.8、5. 9、5.10、5. 13、5. 20、5. 21、5. 25、5.26、5.31、5.38、5.39、5.40、5.41、5.42、5.43、5.44、6.16、6.17、6.18、6.19、6.20、6.21、6.22条.同时对原标准中的5.8、5.12条作了修改,然后列为本版的5.12、5.19条.还删除了原标准中定义 过于笼统的5.1、5.2、5.3、5.5条.鉴于第5章条款的变化较大,没有变化的条款的排序和编号也相应作了调整;将第7章的标题改为"煤矿信息化”删除了原标准中的7.1、7.3.将原标准中的7.2、7.4分别本部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列为本版的7.1、7.2,并新增加了术语“煤矿地理信息系统”列为本版的7.3.本部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天地(常州)自
GB/T 15663.11-2008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许森祥、陈荣中、王文召、孙继平、彭霞、高小桦、陈洪飞.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663. 111995.
煤矿科技术语 第11部分:煤矿电气
1范围
GB/T15663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矿供电、煤矿用电气设备、煤矿主要电耗指标、煤矿监测与控制、煤矿通信、煤矿信息化等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与煤矿电气有关的文件、标准、规程、规范、书刊、教材和手册.
2煤矿供电
由各种电压的电力线路将矿区的变电所和电力用户联系起来的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的整体.
2. 3地下供电系统underground power supply system进人矿井地下的供电电缆、供电设备及其所组成的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的整体. 井下供电系统
2. 4地下工作面供电系统underground face power supply system井下工作面供电系统 进入矿井地下工作面及其附近巷道的供电电缆、供电设备及其所组成的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的整体.
2.5矿区变电所mining area main substation矿山区域变电所(拒用) 向儿个矿井、露天矿及其他用电单位供电的变电所.
2. 6矿井地面变电所surface main substation矿井地面主变电所 设在地面,向全矿供电的变、配电中心.
2.7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system witheffectively earthed neutral大接地电流系统 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一低值阻抗接地的系统.通常其零序电抗与正序电抗的比值小于或等于3:零序电阻与正序电抗的比值小于或等于1.
2.8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systemwithnon-effectivelyearthedneutral
中性点不接地,或经高值阻抗接地或谐振接地的系统,通常其系统的零序电抗与正序电抗的比值大于3:零序电阻与正序电抗的比值大于1.
GB/T 15663.11-2008
2.9
中性点直接接地配电系统distribution system with directly earthed neutral
系统. 在故障条件下,为了使变压器中性点尽可能不偏移以及其他要求,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配电
2. 11 中性点经电阻接地配电系统distribution systemwith earthed neutral througha resistor为了提高漏电保护装置选择性和降低电弧接地过电压值等目的,变压器中性点经电阻接地的配电系统.
2. 12中性点绝缘配电系统distribution system with insulated neutral 变压器中性点与地绝缘的配电系统.当发生单相接地时,通过故障点的电流主要是电容性电流.
2. 13变电亭small surface substation小型、简易的地面变电所.
2. 14井下主变电所underground main substation; pit-bottom main substation;shaft-bottom main suhstation井下中央变电所设置在矿井井底车场或主要开采水平的变、配电中心.
2.15 井下区域变电所district substation:mine block substation井下几个采掘区的变、配电中心.
2. 16采区变电所working section substation 采区的变、配电中心.
2. 17工作面配电点face power distribution point工作面及其附近巷道的配电中心.
2.18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flameproofminingmobile transformer substation由变压器及高、低压开关等组成的,可随工作面移动的隔爆型电气设备的整体.
2. 19 总接地网generalearthed system用导体将应连接的接地装置连成的一个接地系统.
2. 20井下主接地极undergroundmain earthed electrode埋设在矿井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金属板接地极.
2.22 接地装置earthingdevice各接地极和接地导线、接地引线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