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670.7-2017部分代替GB/T15670-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Toxicological test methods for pesticides registration-Part 7:Dermal irritation/corrosion tes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15670《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分为以下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霍恩氏法:第3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序贯法; 第4部分: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概率单位法;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第6部分:急性吸人毒性试验;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第8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第9部分:皮肤变态反应(致敏)试验:第10部分:短期重复经口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1部分:短期重复经皮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2部分:短期重复吸人染毒(28天)毒性试验;第13部分:亚慢性毒性试验; 第14部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第15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第16部分: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8部分:嘀齿类动物显性致死试验: 第17部分:哺乳动物精原细胞/精母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第19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一第20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第23部分:致畸试验; 第22部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DNA损害与修复/程序外DNA合成试验;第24部分:两代繁殖毒性试验;第25部分:急性迟发性神经毒性试验;第26部分:慢性毒性试验;第27部分:致癌试验; 第28部分:慢性毒性与致癌合并试验;第29部分:代谢和毒物动力学试验.本部分为GB/T15670的第7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T15670-1995(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本部分与GB/T15670-1995的急性皮肤刺激试验部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和调整了标准的总体结构和编排格式;增加了一些章节内容(见第1章、第2章、第3章、第5章、6.1、6.2.2、6.3.2、第7章、第8章);增加了多次皮肤剩激性试验(见6.3.2); 修改了实验动物数量的要求(见6.2.1,1995年版的5.3.2);
GB/T 15670.7-2017
一修改了皮肤刺激反应评分,增加了皮肤腐蚀性(见表1,1995年版的表4);一修改了皮肤刺激强度分级,增加了皮肤腐蚀性(见表2,1995年版的表5).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秦钰慧、曲亮、张丽英、陶传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156701995
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 第7部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1范围
GB/T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皮肤刺激性dermal irritation
皮肤涂敷受试物后局部发生的可递性炎性变化.
皮肤腐蚀性dermalcorrosion
皮肤涂敷受试物后局部发生的不可逆性组织损伤.
4试验目的
确定和评价受试物对哺乳动物皮肤局部是否有刺激作用或腐蚀作用及其程度.
5试验概述
包括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中,将受试物一次涂敷于受试动物的皮肤上,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观察动物皮肤局部剩激作用的程度并进行评分,采用自身对照,评价受试物对皮肤的刺激作用,观察期限应能足以评价该作用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多次皮肤刺激 性试验是在14d中,每天在动物皮肤上涂抹一次受试物,根据皮肤反应进行评分,判定重复暴露时的刺激程度.
6试验方法
6.1受试物
液体受试物一般不需稀释,直接使用原液,固体受试物应将其研磨成细粉状,并用水或其他无刺激
GB/T 15670.7-2017
性溶剂充分湿润(尽可能用少量的水或溶剂,使固体受试物湿润即可),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有良好的接融.使用溶剂时,应考虑到该溶剂对受试物皮肤刺激性的影响.
受试物pH值≤2或≥11.5,预期对皮肤可能具有腐蚀性,可以不再进行皮肤刺激试验,但该受试物应视为对皮肤具有腐蚀性.
6.2实验动物
6.2.1动物选择
白色家免为首选实验动物,选用其他种属实验动物,需要说明合理的特殊理由.应使用成年、健康、皮肤无异常和无损伤的动物,体重2.0kg~3.0kg,雌性和维性均可,雌性动物应是未妊娠和未经产的.一般至少用3只动物,如要澄清某些可疑的反应则需增加实验动物数.
6.2.2饲养环境
实验动物应单笼饲养,试验前动物在实验动物房环境中至少检疫、适应3d.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及条件应符合GB14925的有关规定,选用常规词料和饮水.
6.3试验步骤
6.3.1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6.3.1.1试验前约24h,将实验动物背部脊柱两侧被毛去除,不可损伤表皮,去毛范围左右至少各为 6 cm.
6.3.1.2取受试物0.5mL(g)涂在一侧去毛皮肤上,用二层纱布和一层玻璃纸或类似物覆盖,再用无刺激性胶布和细带加以固定.另一侧皮肤作为对照,除不加受试物外,其他处理和试验侧相同.采用封闭试验,敷用时间为4h.然后用清水或无刺激性溶剂清洗受试区皮肤.
块同时或先后贴敷在一只家兔背部脱毛区皮肤上,于贴敷后3min去除第一块纱布,观察皮肤反应,出 当怀疑受试物可能引起严重刺激/腐蚀作用时,可采用分阶段试验方法.将三块涂布受试物的纱布现腐蚀作用,即可停止试验.如果无严重皮肤反应,则于贴敷后1h去除第二块纱布观察皮肤反应,出现腐蚀作用,即可停止试验.如果无严重皮肤反应,则于贴敷后4h去除第三块纱布,观察皮肤反应,出6.3.1.3于清除受试物后的1h、24h、48h和72h观察涂抹部位皮肤反应,72h仍未见刺激反应或刺 现腐蚀作用,不再继续进行试验.如果无腐蚀作用,则需另选用2只家免进行敷用时间为4h的试验.激反应完全恢复,即可停止观察.在皮肤反应未恢复之前,应每天继续观察,现察时间的确定应足以能观察到可逆或不可逆刺激作用的全过程,一般不超过14d.按表1进行皮肤反应评分,以受试动物积分的平均值进行综合评价,根据24h、48h和72h等观察时点最高积分均值,按表2判定皮肤刺激强度.
表1皮肤刺激反应评分
皮肤反应 评分红斑和焦雍形成无红斑 0轻微红斑(勉强可见) 1中度-重度红斑 明显红斑 2严重红斑(紫红色至轻微焦瘤形成 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