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289-2018 代替GB/T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
Chi xiang xingbaijiu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62892007《香型白酒),本标准与GB/T16289-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和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产品分类: -增加了高度酒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理化指标项目及要求进行了相应增减、调整;一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白酒中酸酯总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8)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石湾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东省九江酒厂有限公司、广东顺德酒厂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志强、郭波、何松贵、罗格罗、郭新光、庄俊钰、谢敏、孟镇、萧永坚、方毅斐、梁思宇、周芳梅、卫云路、杨达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2891996、GB/T 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政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1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T15109白酒工业术语 GB/T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3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GB/T151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豉香型白酒chi xiang xing baijiu
以大米或预碎的大米为原料,经蒸煮,用大酒饼作为主要糖化发酵剂,采用边糖化边发酵的工艺,经蒸馏、陈肉配浸、勾调而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政香特点的白酒.
3.2
大酒饼da jiu bing
以大米和大豆为主要原料,接种曲种,经培养制成的块状酒曲.
3.3
陈肉际漫steeping process with chen rou
基酒在存有经加热至熟、在酒中浸泡一定时间面成的肥猪肉的容器中进行储存陈酿的工艺过程.
4产品分类
高度酒:40%vol≤酒精度≤60%vol; 低度酒:18%vol≤酒精度 14 0 25 12 0 15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总量/(mg/L) 0 8周形物/(g/L) 0 60
表4低度酒理化要求
项目 优级酒精度/(%vol) 18~40°酸酯总量/(mmol/L) 12 0 8 0β-苯乙醇/(mg/L) > 40 30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总量/(mg/L) 1. 0固形物/(g/L) 不包括 40%vol. 0 60
5.3净含量
5.4食品安全要求应符合GB2757等的规定.
6分析方法
6.1感官要求按GB/T10345执行.
6.2理化要求
6.2.1酒精度按GB5009.225 执行.
6.2.2酸酯总量按附录A执行.
6.2.3β苯乙醇按GB/T 10345 执行.
6.2.4固形物按GB/T 10345 执行.
6.3净含量按 JJF 1070 执行.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6.2.5二元酸(庚二酸、辛二酸、壬二酸)二乙酯总量按GB/T 1034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