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8039-2026
绿色产品评价 电动自行车
Green product assessment-Electric bicycle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评价要求5评价方法附录A(规范性)轻量化设计指数及其计算方法 可再利用率的计算方法附录B(规范性) 附录C(资料性) 电动自行车产品碳足迹报告附录D(资料性)拆解清单示例参考文献 16 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爱玛机 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台州市金宇机电有限公司、广东高标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洲本田摩托(苏州)有限公司、常州市优移车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无界妙控科技有限公司、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创高科电子有限公司、中国自行车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无锡职业技术大学、国信认证无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滢、朱应陈、朱艺、陈文胜、庄琳、徐秉声、钦卫国、吴琼、高燕、赵磊、王泽雄、孟国柱、毛崇剑、徐丽雯、刘楠、吴检兵、张词斌、张沈航、程凯、董益锋、杨锯、王健、张放、黄永祥、刘有锋、杨晓、程艳青、杨丽、苏贤洪、王骏、刘亚云、顾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