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6395-2011代替GB16395-1996
Criteriafor delimitation andclassificationof Kashin-Beck disease endemic area
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编号改为GB/T16395-2011.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 会 部 发布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GB 16395-201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GB16395-1996(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本标准与GB16395-1996《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X线受检儿童的年龄范围和不同类型病区划分的X线检出率水平,在划分病区类型时,若临床普查与儿童X线检查结果不一致,规定以儿童X线的检查结果强调了以病区人群中典型病例的年龄分布划分新病区和历史病区. 为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三祥、王正辉、李军、贾清珍、张向东、韩凌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病区类型划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大骨节病病区进行判定和病区类型划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WS/T207大骨节病诊断
3病区判定
者,判定为病区: 病区判定要以有当地发病的典型病例(WS/T207)为依据,以自然村(屯)为单位.具备下列两条
a)构成流行,当地居民临床I度及其以上惠病率>5%.
b)7~12岁儿童手部X线片有多发性、对称性骨端改变的病例.
4病区类型划分
4.1按病区病情严重程度划分
4.1.1轻病区
当地居民临床I度及其以上患病率或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10%.
当地居民临床I度及其以上患病率或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10%且≤20%.
4.1.3重病区
当地居民临床I度及其以上患病率或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20%.临床与儿童X线检查人数见附录A;当临床普查与儿童X线检查结果一致性差时,以儿童X线检
查结果为准,
4.2按典型病例的年龄分布划分
4.2.1新病区
当地人群历史上无典型病例发生.现惠工度及其以上病例全部在20岁以下人群中,经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普查和7~12岁儿童X线检查,符合本病流行特征,具备本标准中判定病区条件者,可以判定为新病区.
4.2.2历史病区
当地曾发生过典型病例并被确定为病区.经临床普查,20岁以下人群中无I度及其以上病例: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5%,骨端检出率<3%,且无干端()改变的病例,也无干早闭及三联征的病例.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A.1本标准中所述的“典型病例"系指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群中发生的临床I度及其以上的病例,或儿童手部X线片有多发性、对称性骨端改变的病例. A.2本病的病区判定和病区类型划分,均以自然村(屯)为单位.A.3临床检查不低于100人,自然村(屯)居住人口低于100人者,应与邻近自然村(屯)合并:7~12岁儿童X线拍片人数,不少于50人(若一个自然村、屯,7~12岁儿童不足50人,应从邻近村、屯同龄儿童补足),50人以上者分层随机抽样,每一年龄拍片人数不少于9人.A.4中、重病区经过若干年演变,可以变为历史病区、轻病区.在历史病区或有些轻病区中本病可停 止流行,故7~12岁儿童临床检查无1度及其以上的病例,X线检出率亦<5%(或者检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