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567-2009代替 GB17567-1998
核设施的钢铁、铝、镍和铜再循环、 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
Clearance levels for recycle and reuse of steel.aluminum nickel and copper from nuclear faciliti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清洁解控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算情景、模式和参数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不同废金属再循环、再利用中的限制性步骤、照射途径、总有效剂量和推导的活度浓度 20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17567-1998(核设施的钢铁和铝再循环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本标准与GB17567-1998相比,主要改变如下: 一增加了关于镍和钢再循环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对原标准中钢铁中6种核素(Ni,Sr,Tc,"Pu,Pu,Am),铝中3种核素(Pu,Pu,Am)的再循环再利用清洁解控水平作了修订;一剩除原4.3.2的“不得用作医用”的内容: 对某些通用名词术语按GB18871-2002作了修订;增加了进出口物料经熔炼后再利用一条.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群星集团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益华、王锐兵、李夏、冷瑞平、崔宪.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7567-1998
核设施的钢铁、铝、镍和铜再循环、 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运行和退役中产生的钢铁、铝、镍和钢材料、设备和工具再循环再利用的清洁解控水平.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运行和退役中产生的钢铁、铝、镍和铜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再循环、再利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实践practice
以物料移出需要实施管理控制的区域边界(如一个核厂址的边界)作为起点的一组活动,包括可以导致关键组(或几个关键组)受照的作业、操作和利用.
3.2
物料material
拟再循环、再利用的低水平放射性核素污染的钢铁(含不锈钢.下同)、铝、镍、铜材料、设备和工具,在本标准的剂量评价中也可统称为源.
清洁解控clearance
审管部门按规定解除对已批准进行的实践中的放射性物料的管理控制.
3.4
清洁解控水平clearancelevels
审管部门规定的、以活度浓度和(或)总活度表示的值,辐射源(物料)的活度浓度和(或)总活度等于或低于该值时,可以不再受审管部门的审管.
3.5
核设施nuclear facility
以需要考虑安全问题的规模生产、加工或操作放射性物质或易裂变材料的设施(包括其场地、建(构)筑物和设备),如铀富集设施,铀、环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核反应堆(包括临界和次临界装置),核动力厂,核燃料后处理厂等核燃料循环设施.
9
再循环、再利用recycle andreuse
体污染等于或低于标准给出的清洁解控水平的钢铁、铝、镍和钢物料经审批并经熔炼后作为原材料
利用:表面污染的上述物料,其表面污染水平等于或低于标准给出的表面污染解控水平的可按要求解控再利用.
4清洁解控
4.1清洁解控原则
轻微污染的钢铁、铝、镍和铜物料,若符合下列原则,即可解除核审管体系对其的控制:
a)解控后再循环、再利用所产生的个人危险足够低,以致于不值得继续加以管理;b)解控所产生的集体辐射危险足够低,以至于在常见情况下施加(或继续施加)管理控制是不值 得的,或者包括管理控制的代价在内的优化分析表明,任何合理的管理几乎已不可能使防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c)解控是以其固有安全性为基础的,因此出现上述两项原则失效的可能性是极小的.
4.2清洁解控的剂量准则
本标准中采用下列剂量判据作为实施解控的依据:
a)一年实践使相关人员及公众成员个人受到的有效剂量预计在10uSv量级或更低的水平:b)一年实践所产生的集体剂量不超过1人Sv的水平,或者防护最优化分析表明,解控是最优的选择.
4.3清洁解控水平
应根据拟解控的钢铁、铝、镍和铜物料的来源,应分清其剩余污染是表面污染还是体(包括活化)污染.
4.3.1对于确认仅属于表面污染的钢铁、铝、镍和铜物料,当其表面污染水平等于或低于GB18871一2002附录B的B.2.1、B.2.2和表B.11中关于可解控的物体表面放射性物质污染控制水平(控制区控物品使用,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见表1. 制水平的五十分之一)或审管部门审定的其他水平时,经审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直接实施解控,作为普通
4.3.2对于确认属于体(包括活化)污染的钢铁、铝、镍和钢物料,凡是其活度浓度等于或低于表2、表3、表4和表5给出的清洁解控水平或审管部门审定的其他水平时,经审管部门同意后,可解控使用.推算清洁解控水平时所采用的计算情景、模式和参数见附录A.
4.3.3为了防止污染热点的存在,污染测量均应按相关质保要求进行,应保证满足其样品代表性和数量统计性的要求.一批物料中的质量活度浓度最大测量值一般不能超过总体平均值的10倍.
4.3.4作为一种校核性指标,再循环后上述四种物料中的质量活度浓度应满足表2~表5的清洁解控水平.
4.4申报和审批
拟解控物料的者,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或审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申报解控.审管部门有权对整个过程进行抽样测量和验核.
4.5多种核素体污染的物料的解控
后解控: 在一般情况下,污染核素可能是若干种核素的混合,此时可根据式(1)判断该物料是否容许经熔炼
式中:
C一-放射性核素i在所考虑物料中的活度浓度,单位为贝可每克(Bq/g);
C一敌射性核素i在物料中的清洁解控水平,单位为贝可每克(Bau/g);
”一物料中放射性污染核素的种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