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980.144-2004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144部分: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 苹果着色试验
PesticideGuidelines for the field efficacy trials(I)-Part 144:Plant growth regulator trials on pigmentation of appl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前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在苹果生长过程中喷施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促进果实着色,改善苹果的外观品质.为了确定果实着色剂的最佳使用时期、剂量、对果树及非靶标有益生物的影响,为苹果着色调节剂登记的药效评价和安 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富勤、孙瑞红、魏福香、张佳、叶贵标、宁殿林、刘忠德.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144部分: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苹果着色试验
1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苹果着色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部分执行.
2试验条件
2.1作物和载培品种的选择
试验选用的苹果栽培品种和砧本在当地应具代表性,记录品种和站本的名称.
2.2栽培条件
选择有代表性的果园进行试验,树龄以6年~10年生为宜,树势均匀,结果较好.试验小区的栽培条件(例如土壤类型、肥力、耕作)应均一,而且与当地科学的农业实践(GAP)相一致.
3试验设计与安排
3.1药剂
3.1.1试验药剂
应注明药剂的商品名、通用名、中文名或代号、剂型、含量、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及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设中量的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和试验承担方签订的协议)的用药量.
3.1.2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实践中证明是有较好药效的产品.一般情况下,对照药剂的类型和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面定.如果试验药剂为混剂时,还应设混剂中的各单剂作对照.
3.2小区安排
3.2.1小区排列
试验药剂、对照药剂、空白对照等小区处理,应随机排列.
3.2.2小区面积和重复
小区面积:2株~3株树. 重复次数:最少4次重复.
3.3施药方法
3.3.1使用方法
按照标签上已注明的方法或按协议要求进行,通常为喷雾使用.
3.3.2使用器械的类型
应选用常用的器械,而且应保证药量准确,分布均匀.用药量如有超过士10%的偏差应予记录.给出所用器械的类型和操作条件(如操作压力、喷孔口径)的全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