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202-2000
Hygienic standard for ozone in indoor air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城乡居民有70%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故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与人民健康密切相关.本标准遵循“引进”和必要的验证原则,结合我国国情,经过检索国内外的有关资料数据,并进行了验证性的臭氧毒性研究及室内臭氧水平的调查,综合分析后,从防止臭氧暴露的毒效应考虑,以毒性指标为依据,参考国 外有关的标准(基准)定出室内空气县氧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本标准是国家室内空气污染物的卫生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山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宏、陈成章、蔡承、黎大明、余贵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202-2000
室内空气中臭氧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 for ozone in indoor air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中臭氧的最高容许浓度和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的监测和评价,不适用于生产性场所的室内环境.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5438-1995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T15437-1995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3标准值
本标准以时间平均浓度表示,1h平均最高容许浓度为0.1mg/m².
4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监测检验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在不具备上述仪器监测条件的情况下,可按GB/T15437的测定方法执行.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室内空气臭氧浓度监测检验方法紫外光度法
A1原理
本方法基于臭氧吸收254nm波长紫外光,由检测器检测光能强度,通过样品空气与经臭氧涤去器除去臭氧的零空气的光能强度比,借助微机处理换算为臭氧浓度,
A2仪器和技术条件
A2.1采用紫外吸收式臭氧分析仪,A2.2量程;0~2mg/m². A2.3仪器精度:±4 μg/m².A2.4最小可检测浓度:4pg/m²A2.5零点漂移:<2μg/(m²24h).A2.6工作环境温度:5~40C,标准校正在25C士1C下进行,20C至30C之间使用仪器读数有效. A3仪器的校准 按GB/T15438中6.1紫外臭氧分析仪的校准操作. A4测定 A4.1在现场选定具有代表性的测定点. A4.2仪器放置在测定现场,通电预热紫外灯至额定工作灯压.A4.3将样气管口置距地面1.5m的高度,周围尽量避免物体界面的存在.A4.4调定输入样气流量0.5L/minA4.5测定时间为1h,此间按一定间隔时间至少读取12个数据求平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