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8420.2-2009代替GB/T 18420.2-2001
Biological toxicity for pollutants from marine petroleum explorationand exploitation-Part 2:Test method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1范围 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原理实验生物 采样、送样和样品保存6 设施和设备试验程序试验结果分析和判断10 11检验报告 质量控制附录A(资料性附录) 生物毒性试验结果原始记录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生物毒性试验结果判定流程图 11附录C(资料性附录) LC和EC的计算方法 13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Spearman-Karber 计算法和Trimmed Spearman-Karber计算法 正态性检验和方差齐性检验 19 17附录F(资料性附录) Dunnett's检验和Steel’s多对一秩检验 22附录G(资料性附录)生物毒性检验报告表 26参考文献 27
前言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分为两个部分:
一第1部分:分级;
一第2部分:检验方法.
本部分为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8420.2-2001《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检验方法》.
一将“96h换水式生物毒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修改为“静水式生物毒性试验”的术语和定义一在“采样、送样和样品保存”一条中增加了关于“基液”的内容(本版的5.1.1和5.1.2.2):在"实验生物”一章增加了4种实验生物及其相关内容(本版的6.1~6.4);一增加了以生长作为观测指标的生物毒性试验方法的相关操作(本版的8.4.6.2.2);一修订了“结果的有效性”的部分内容(2001年版的10.1,本版的9.1);一在附录中增加了部分数据处理和结果计算的方法示例,以及生长毒性试验的原始记录表(本版的附录A~附录F).
GB/T 18420. 22001.
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2部分:检验方法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的部分污染物在生物毒性检验中采用的试验方法,以及试验方法中有关样品的处理、实验生物、试验程序、结果判定、质量控制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中使用或生成后并排入海洋的钻井液、基液、钻眉和生产水的生物毒性检验,本部分限定外的污染物的生物毒性检验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面,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17378.3海洋监测规范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17378.4-2007海洋监测规范第4部分:海水分析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 1
静水式生物毒性试验staticbiological toxicity test
试验期间内不更换试验溶液,进行观察、测定生物异常或死亡效应的试验.
3.2
无可见影响浓度no observedeffeetconcentration(NOEC)
实验生物暴露在一组不同浓度的试验溶液一定时间后,通过观察实验生物的不良影响,并比较试验组与对照组统计分析结果,判定出对实验生物无显著影响的最大浓度.
3.3
半数致死浓度half lethal concentration
3. 4
半数有效浓度halfeffective concentration
EC
在一定观察期内,引起50%受试生物产生某一特定效应,或者是实验生物的某效应指标被抑制一半时的毒物浓度,以EC表示.
4原理
海洋生物的各种生理活动受海洋环境影响,通过观察测定实验生物在一定试验期间内接触试验物质后的异常或死亡效应,得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对实验生物有明显影响的具体浓度.
GB/T 18420.2-2009
5采样、送样和样品保存
5.1样品的采集
5.1.1采样数量
采样量:钻井液5L,基液5L,生产水5L:采样量应足够供3次重复试验的用量.
5.1.2采样地点
5.1.2.1钻井液样品从排放口或泥浆池采集.5.1.2.2基液样品采自贮存基液, 5.1.2.3生产水在排放点的排放口采样.
5.2包装、运输和贮存
采送样品应用性材料制成的容器密封包装,如聚乙烯塑料桶.
5.2.2运输
按照GB17378.3的规定贮存和运输样品,受检样品应在48h内送达生物毒性实验室.
5.2.3标签
样品容器上应标明样品名称、钻井代号、油井代号、生产或使用者、采样人、采样时间、采样方式、采样数量等.
样品送达实验室后送样人应填写送样表,样品接受人应检查样品标签和包装是否完整,并对样品进行编号、签字和记录存档.
5.2.4贮存
生产水样品应贮存于4C~8C,其他样品应贮存在阴凉处.
6实验生物
6.1实验生物的种类
6.1.1仔虾:中国明对虾(Fenneropenaeuschinensis)、斑节对虾(Penaeus monodon)、长毛明对虾(Fen-neropenαenspenicilatxs)脊尾白虾(Paaemon carincauda)凡纳滨对虾(Litopenaens vannamei)五种虾的仔虾.
6.1.3蒙古裸腹涵(Moinamongolica)
6.2实验生物来源及品质
6.2.1仔虾
仔虾宜实验室自繁饲养,也可自货源稳定、信誉好的苗种场购买.仔虾购入后应在实验室养48h后用于毒性试验,自繁饲养的仔虾应化24h后用于毒性试验.应选活力好,体色透明的仔虾用于试验,
6.2.2卤虫
可实验室自繁收集卤虫,也可购买商品卵孵化:按1.0g/1的比例取适量卤虫卵加入稀释水中,在25C、盐度30~35、光照20001x~30001x的环境条件下充氧孵化.应取同一批次孵出的无节幼体用于毒性试验.
6.2.3蒙古裸腹
宜实验室自繁收集.
6.2.4裸项栉虾虎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