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修订说明
本标准此次局部修订是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 按照SL/T1一202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程》的要求,制定本 标准。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对少量引用的标准进行更新; 2.根据2025年3月31日发布实施的SL/T290-2024《水 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中“14水库库底 清理”章节内容,对本标准中的库底清理分类进行了相应调整; 3.根据2025年3月31日发布实施的SL/T290-2024《水
清理”章节内容,对本标准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4.根据其他行业相关标准对少量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次局部修订涉及条文共31条。
分别为1.0.3、1.0.7、 1.0.8A、1.0.9、3.0.1、3.0.2、3.0.2A、4.0.1、4.0.1A、 4.0.1B、5.4.1、5.4.2、5.5.1、5.5.2、6.4.5、7.1.2、 9.1.2、9.2.1、9.3.2、9.3.3、9.5.4、10.1.1、10.1.4、 10.2.5、10.2.6、10.4.9、10.4.10、10.5.3、12.0.1、12.0.4、 12.0.5,其中,新增8条,删除1条。
本标准中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卓颗甘盟陈军明孙奎 张永苏扬王建宝刘庆才
王国强林海亮曹宇吕永晖 曹志李因因陈波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汪洪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话: ;电子邮箱:bzh@.cn;网址:http:// gjkj..cn/jsjdl/bzcx/)。
前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 编写规定》(SL1一2002)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12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各阶段 设计要求及成果、库底清理分类、库底清理范围、实物补充调 查、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林木清理、易漂浮物清理、卫 生清理、固体废物清理、特殊清理、库底清理保障措施。
本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有:6.3.3条、9.4.2条、9.4.3条、 9.4.4条、10.2.3条、10.2.5条、10.2.6条、10.2.7条。
以黑 体字标示,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编单位: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忠武尹迅飞王德兵蒋建东 姚玉琴刘道明张健朱春芳 张永宋为群董泽辉丁小平 王国强王龙刘新芳肖俊和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陈伟潘尚兴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昊 :水工建管研学社
目次
1总则 2各阶段设计要求及成果 3库底清理分类 4库底清理范围 5实物补充调查6 5.1建(构)筑物补充调查 5.2易漂浮物补充调查 5.3卫生清理污染源补充调查 5.4固体废物清理补充调查 5.5人员搬离核查 6建(构)筑物的拆除与清理8 6.1清理对象8 6.2清理方法8 6.3技术要求6 6.4清理实物量10 7林木清理11 7.1清理对象11 7.2清理方法+++11 7.3技术要求11 7.4清理实物量11 8易漂浮物清理12 8.1清理对象12 8.2清理方法12 8.3技术要求12 8.4清理实物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