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Basic terminology of land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前言1范围 引言 V2规范性引用文件3.1土地3.2土地属性 3.3土地类型3.4土地生态3.5土地功能3.6土地评价4土地利用 4.1土地利用. 10 104.2土地利用分类 124.3土地开发 174.4土地经营. 4.5土地改良 18 194.6土地复县. 204.7土地整理. 214.8土地保护. 215土地经济 5.1土地经济 22 225.2土地制度 225.3 土地使用制度 235.4地租 245.5地价 5.6土地市场 26 305.7土地金融 315.8土地税收. 325.9土地费. 336土地法律. 6.1土地立法 34 346.2土地权属 346.3土地财产权利 356.4土地权 6.5土地使用权 376.6地役权 38 406.7典权 40
6.8土地抵押权 407土地调查. 417.1土地调查 7.2土地资源调查 417.3地籍调查 437.4土地信息. 468.1土地管理 8土地管理 478.2土地权属管理. 47 478.3地籍管理 488.4土地利用管理 518.5土地市场管理8.7土地执法. 8.6土地信息管理- 55 55索引 57参考文献 94
前言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起草,参加起草单位有国土资源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农业资源和环境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信息和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倪绍祥、毕宝德、曲福田、张明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振源、张晓玲、施引芝、孙宪忠、朱勇、李珍贵、苗泽、萧亚民、宇振荣、严泰来、
本标准委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