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9526-200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revention and cure of sheep parasitosi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垦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垦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农垦科学院畜牧兽医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畜牧处、农业部食品质量检测中心(石河子).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雪平、陈志蓉、郑经鸿、濮方德、李兴江、李弘.
羊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主要寄生虫病的防治技术规范,包括驱治,牧地净化、粪便、尸体、病畜(料)的处理和监测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羊绦虫病、绦虫蜡病(棘球螨、多头和细颈囊尾)、羊消化道线虫病、肺线虫病、羊螨病和羊狂蝇姐病的防治,本标准也适用于犬缘虫病的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548畜禽病害肉户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管理条例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兽药质量标准(第一册)兽药质量标准(第二册)
3防治要求
防治人员须经兽医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人畜防护安全工作.
3.2设施、设备要求
3.2.1药浴池要防渗遍,并建在地势较低处,远离居民生活区和人畜饮水水源,3.2.2药浴、药淋设备应按操作要求使用.
3.3引进羊要求
新引进或外来羊只按GB16567的规定执行.
3.4驱(浴)前的要求
3.4.1驱(浴)前,先小群试驱(浴),确认安全后方可大群驱(浴)治.3.4.2驱虫羊应在清晨投药前空腹;药浴羊应提前饮足水;犬驱治前应禁食12h以上.
4驱治
4.1驱治原则
根据各地不同生态条件和不同寄生虫病的流行病学规律,采取以本地区重点寄生虫病为主的集中、定期驱(浴)治的防治原则.
4.2药物使用原则
药物的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3、《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3(第
一册)、(第二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4.2.1药物应选择高效、安全方便的驱虫药,允许使用附录A中的抗寄生虫药.4.2.2根据剂型含量不同,具体用量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4.2.3严格遵守药浴药物规定的用法和用量.4.2.4休药期应遵守附录A中规定的时间.附录中未规定休药期的品种,休药期不应少于28天.4.2.6严禁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4.2.5凡未经签定,区域试验验证的药物不得使用.
4.3.1羊于春季和秋冬季节进行,视各地情况可适当调整.4.3.2犬每月固定驱虫日(间隔约30d).
4.4驱虫防治
4.4.1羊实施两次综合防治驱虫,第一次春季驱虫应在成虫期前进行驱虫,第二次冬季驱虫应在感染后期驱治(羊缘虫病在虫体未成熟前驱虫,羊消化道线虫在幼虫感染高峰期时进行,面羊狂蝇塑应在幼虫滞育前驱治).4.4.2犬实施全年12次驱虫.
4.5药浴防治
羊一年进行春、秋两次药浴,第一次在春季剪毛后7d~10d进行,第二次深秋进行,视各地防治情况每年只进行一次药浴也可,但羊只必须进行秋季药浴.
4.6驱治密度
实行整群全驱、全浴、不漏驱(浴)分散羊.
4.7技术要求
4.7.1保证投药剂量准确,药浴液充分溶解或混悬,搅拌均匀,当天配制当天使用,药浴过程中注意及时补充药液,保持药液有效浓度.4.7.3药淋以浸透羊毛为原则. 4.7.2药浴羊只浸浴时间须达1min,并按压羊头人药液3次.4.7.4羊投药后固定区域排虫.4.7.5犬应定点检圈,投药前禁食12h,投药后原地排虫不少于3d.4.7.6驱治(药浴)应跟踪观察,中毒、伤残羊应及时抢救、治疗.
5牧地净化与饲养管理
5.1.1有计划地实行划区轮牧制度,保护草场和减少寄生虫感染.5.1.2采取不同畜种间轮牧,减少寄生虫交叉感染.5.1.3污染牧地,特别是潮湿和森林牧地,草场体牧时间一般不少于18个月,以利净化.
5.2.1尽量避开在低湿的地点放牧,避免清晨、傍晚、雨天放牧.5.2.2禁止饮用低注地区的积水或死水,建立清洁的饮水地点.5.2.3幼畜与成年畜应分开放牧,以减少感染机会.5.2.4病羊应及时隔离治疗,严禁混群放牧饲养,以防感染传播. 5.2.5扩大和利用人工草场,采用放牧与补饲相结合的伺养方式,合理补充精料和必要的添加剂,增强羊只抵抗力.
6圈舍、粪便、户体、废弃物(液)的处理
6.1圈舍灭虫6.1.1定期对圈舍墙壁、地面、围栏、何具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消毒药物见附录A. 6.1.2消毒时间与投药、药浴同步进行,在冬春螨病高发季节,每半月1次.6.1.3夏秋狂蝇活动盛期,可采用防巍剂喷酒羊体和圈舍.6.2粪便处理6.2.1周含粪便应及时清除,粪便集中堆积发酵处理,利用生物热杀灭各类虫体和虫卵.6.3药浴后的废药液按GB18596的规定执行. 6.2.2犬驱治后3d内粪便应就地赞烧或深理,场地应用火焰消毒处理,以防污染.6.4严禁未经处理的病户、废弃物,直接喂犬或随地抛掷.尸体及废弃物处理按GB16548规定执行.
7监测
7.1监测抽样
7.1.1抽样比例 羊为2:414(其中羔羊20%,周岁羊40%,成年羊40%).
下)抽样30%.但不论群的大小,抽样总量不少于30只.7.1.2.2羊群体监测(以何养场或县乡为单位),抽样面为总群数的10%~15%,按年龄类型比例抽7.1.2.3家犬抽样10%~15%,牧犬全部测试. 样,总抽样数不少于200只~300只.
7.2虫病、线虫病监测
7.2.1监测时间每年驱虫前、后和冬宰期间.
a)大面积驱虫的同时进行检查. b)冬宰期间,采集羊肠道内容物检查虫体(虫卵).
7.3羊绦虫病(蒙球蛛、多头和细颈囊尾)监测
7.3.1监测时间日常屠宰和冬宰期间.
a)日常屠宰调查.b)冬宰期间,进行内脏(肺、肝、肠系膜等)和脑的棘球始、多头端、细颈囊尾的寄生状况检查.c)脑包虫(多头)监测应通过临床诊治和户体剖检.
7.4羊蜗病监测
7.4.1监测时间于每年春、秋高发季节进行.
7.4.2监测方式a)根据临床症状.b)刮取羊体表皮屑,镜下检查螨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