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沙尘天气等级
Classification of sand and dustweathe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次
1范围2术语和定义3单站沙尘天气等级4区域性沙尘天气等级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GB/T20480-2006沙尘暴天气等级》.与GB/T20480-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沙尘天气等级”:修改了本标准的范围(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修改了“能见度”的定义(见2.3,2006年版的2.4):修改了“国家基本气象站”和"国家基准气候站”的定义(见2.5、2.6,2006年版的2.62.7); )将第4章“沙尘天气过程等级”修改为“区域性沙尘天气等级”,并修改了其划分原则和划分指标中的相关内容(见第4章,2006年版的第4章).
本标准由中国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归口.本标准由国家气象中心负责起草,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若芸、田翠英、张恒德、宗志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0480-2006.
沙尘天气等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站沙尘天气和区域沙尘天气的等级.本标准适用于沙尘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及科学研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沙尘天气sand and dust weather 沙粒、尘土悬浮空中,使空气混浊、能见度降低的天气现象.
2.2天气过程weather process
天气或天气系统发生、发展、消失(亡)及其演变的全部历程.
2.3
能见度visibility
白天指视力正常(对比阀值为0.05)的人,在当时的天气条件下,能够从天空背景中看到和辨认的目标物(黑色、大小适度)的最大水平距离:夜间指中等强度的发光体能被看到和识别的最大水平距离.
2.5国家基本气象站national basic synoptic station[QX/T227-2014,定义2.3] 根据国家气候分析和天气预报的需要所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
2.6
国家基准气候站nationalreference climatological station
根据国家气候区划及全球气候观测系统的要求,为获取具有充分代表性的长期、连续资料而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
[QX/T227-2014,定义2.4]
3单站沙尘天气等级
3.1划分原则和等级
分为浮尘、扬沙、沙尘暴、强沙尘暴、特强沙尘暴五个等级. 沙尘天气等级主要依据沙尘天气发生时的水平能见度,同时参考风力大小进行划分.沙尘天气划
GB/T 20480-2017
3.2划分指标
3.2.1淳尘
无风或风力≤3级,沙粒和尘土飘浮在空中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0km.
3.2.2扬沙
风将地面沙粒和尘土吹起使空气相当混浊,水平能见度在1km~10km以内.
风将地面沙粒和尘土吹起使空气很混浊,水平能见度<1km. 3.2.4强沙尘暴 风将地面沙粒和尘土吹起使空气非常混浊,水平能见度<500m 3.2.5特强沙尘暴 风将地面沙粒和尘土吹起使空气特别混浊,水平能见度<50m. 4区域性沙尘天气等级 4.1划分原则和等级 区域性沙尘天气等级依据成片出现沙尘天气的国家基本气象站和国家基准气候站的数目和沙尘天区域性特强沙尘暴天气五个等级.若同时达到两种或以上等级时,以最强的区域性沙尘天气等级为准. 气等级划分,依次划分为区域性浮尘天气、区域性扬沙天气、区域性沙尘暴天气、区域性强沙尘暴天气和 4.2划分指标 4.2.1区域性浮尘天气 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相邻5个或5个以上站点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成片的浮尘. 4.2.2区域性扬沙天气 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相邻5个或5个以上站点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成片的扬沙或沙尘暴. 4.2.3区域性沙尘暴天气 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相邻3个或3个以上站点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成片的沙尘暴. 4.2.4区域性强沙尘暴天气 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相邻3个或3个以上站点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成片的强沙尘暴. 4.2.5区域性特强沙尘暴天气 在同一次天气过程中,相邻3个或3个以上站点在同一观测时次出现了成片的特强沙尘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