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225-2008
General provisions for hazard evaluation of chemical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1907/2006(EC)号法规]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基本一致.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运才、郭秀云、曹永友、李永兴、李雪华、陈军、纪国峰、慕昌霞、郭宗舟、张海峰.
化学品危险性评价通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危险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程序及评价化学品的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和进口单位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化学品、化妆品、医药、兽药、军用化学品及聚合物,但聚合物中含有本标准规定量的未聚合单体时,需对单体进行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2057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爆炸物GB20577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体GB20578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溶胶GB2057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气体GB20580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压力下气体 GB20581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2058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固体GB20583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反应物质GB20585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燃液体 GB2058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热物质GB2058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自燃固体GB20587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GB20588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金属腐蚀物GB2058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液体 GB20590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氧化性固体GB20591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有机过氧化物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GB20593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皮肤腐蚀/刺激GB20595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呼吸或皮肤过缴 GB2059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严重眼睛损伤/眼晴刺激性GB2059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生殖细胞突变性GB20597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致瘤性GB20598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生殖毒性 GB20599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GB20601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GB2060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对水环境的危害
欧盟(关于化学品登记、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1907/2006(EC)号法规]
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3(GHS)(第一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物质substance
在自然状态下或通过任何生产过程获得的化学元素及其化合物,包括为保持其稳定性而有必要添加的任何添加剂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杂质,但不包括任何不会影响物质稳定性或不会改变其成分的可分离的溶剂.
3.2
具有特定形状、外观或设计的物体,这些形状、外观和设计比其化学成分更能决定其功能.
化学品chemicals
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3.4
危险化学品dangerous chemicals
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环境危害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3.5
由一种或多种单体聚合形成的聚合度大于或等于3的长链大分子.
3.6生产单位manufacturer从事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包括进行化学品中试放大的研发单位.
3.7进口单位importer从事化学品进口的单位.有性质.
3.8生物富集系数bioconcentration factor:BCF
某种化学品在生物机体内的浓度与其在环境介质中的浓度之比.
能持久存在于环境中、通过生物食物链(网)累积、并对人类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化学品.
3. 10
生物累积性化学品chemicals liable tobioaccumulate
度的化学品.当物质于生物体内之摄取储存速度高于其代谢(分解)或排泄速度时,即产生累积现象. 蓄积在食物链中或容易通过周围媒介富集到生物体内,并通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达到中毒浓
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之外的、在其生产或专业活动中利用物质自身或在混合物中的物质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分销商或消费者不属于下游用户.
3. 12
无可观察效应浓度no observedeffect concentration:NOEC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用现有的技术手段或检测指标未观察到与受试样品有关的任何效应的最大浓度.
4评价程序
4.1前期准备
收集、整理所评价化学品的各种资料和数据,缺乏关键数据时,评价单位应向生产单位提出进行试验、检测的要求或向进口单位索取有关数据资料.
4.2危险性识别
根据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危险性等资料,识别化学品的危险性.
4.3确定评价目标与评价内容
4.3.1评价目标4.3.1.1确定化学品危险性的类别、标志及是否属于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化学品以及高持久性4.3.1.2评价化学品是否具有物理危险、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 和高生物累积性化学品:4.3.1.3对属于危险化学品或属于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化学品以及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化学品,根据作业人员接触情况和环境排放情况,提出化学品危害的控制措施或建议.
4.3.2评价内容
4.3.2.1物理危险 主要对化学品可能具有的以下危害进行评价:a)爆炸性:b)燃烧性;c)氧化性;d)高压气体危险性; e)金属腐蚀性.
4.3.2.2健康危害
a)急性毒性: b)皮肤腐蚀/刺激性:c)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d)呼吸或皮肤过缴;e)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和反复接触;f)致瘤、致突变和生殖毒性.
4.3.2.3环境危害
主要对化学品可能具有的以下危害进行评价:
a)对水生环境(包括沉积物)的影响;b)对陆生环境的影响; c)对大气的影响:d)通过食物链积累产生的潜在影响:e)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微生物活动的潜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