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建筑工程工艺工法标准-防水篇
质检部
2019年8月20日
前言
为保证集团建筑防水设计和施工质量,符合构造标准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修订形成.本标准作为集团产品标准化工作的成果之一,是产品中心开展设计、工程管控的依据,也是设计单位的设计参考文件本标准由集团质检中心起草并归口管理.
目录
CONTENTS
壹
贰
地下工程防水
叁 屋面工程防水
肆 室内防水
伍 外墙工程防水
陆 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设计基本规定
(一)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基本规定
1.建筑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防水等级、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按表1.1选定.
防水等级 判定标准 适用范围一级 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人员长期停留和经常活动的场所:因有少量渗水会使物品 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及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危及安全运营的部位.不允许滴漏、线漏,可以有零星分布的渗水点:二级 200㎡防水面积上的渗水点不应超过1处,单个渗物场所,不影响安全运营及设备正常运转.水点的面积不应大于0.15m.
表1.1地下建筑工程防水等级、判定标准和适用范围
2.建筑地下工程主体结构外设防水层要求应按表1.2选用.
主体结构 外设防水层防水等级抗渗混凝土 卷材防水层 涂料防水层 砂浆防水层一级 应选 涂料卷材、卷材卷材、防水砂浆涂料、防水砂浆卷材、高分子自粘胶膜二级 应选 卷材、涂料
表1.2建筑地下工程主体结构外设防水层要求
备注:种植地下室顶板防水应满足二道设防要求,应设置一道具有耐根穿刺性能的防水材料或设计阻根措施.
3.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1.3的规定.
工程埋置深度H(m) 设计抗渗等级H10 P610≤H<20 P820≤H<30 P10H P12 表1.3建筑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