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829-2008
书皮纸
Bookcover pape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在原轻工行业标准QB/T1454-1992(书皮纸》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造纸研究所、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学速、梁健文、陈洋、胡芬.
书皮纸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书皮纸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书籍、杂志、薄册等封面用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50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GB/T450-2008,ISO 186 ;2002 MOD) GB/T451.2纸和纸板定量的渊定(GB/T451.2-2002,eqvISO536:1995)GB/T456纸和纸板平滑度的测定(别克法)(GB/T456-2002,idtISO5627:1995)GB/T457-2008纸和纸板耐折度的测定(ISO5626:1993,MOD)GB/T460-2008纸施胶度的测定GB/T462纸、纸板和纸浆分析试样水分的测定(GB/T462-2008;ISO287:1985,MOD;ISO 638 1978 MOD) GB/T1541纸和纸板尘埃度的测定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 1-2003 ISO 2859-1; 1999 IDT)GB/T7974纸、纸板和纸浆亮度(白度)的测定浸射/垂直法(GB/T7974-2002,neqISO2470:1999)GB/T10342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T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GB/T10739-2002.egvISO187:1990)GB/T12914纸和纸板抗张强度的测定(GB/T12914-2008:1SO1924-1:1992,MOD;
ISO 1924-2;1994 MOD)
3产品分类
3.1书皮纸按质量水平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3.2书皮纸分为平板纸和卷筒纸.
4技术要求
4.1书皮纸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或按合同规定.
表1
技术指标 单 规 定优等品 合格品定量 g/m² 80 0 100 120定量偏差 % ±5亮度 > % 80 0 1.25 75 0 1 00 0 75 70 0施胶度 80. 0 g/m² mm 3 00 2 70 2.50裂斯长(纵横平均) > 100 g/m° 120 g/m² km 3 00 2 50 2 3080 0 g/m² 10 6 5耐折度(横向) 100 g/m² 120 g/m² 次 14 10 7平滑度(正反面均) 30 25 200 3 mm² ~2. 0 mm² 80 100 160其中;0 5 mm²~ 1. 0 mm? 5 10 15生埃度 黑色尘埃 个/m²>1.0mm²黑色尘埃 不应有 不应有 不应有交货水分 >2 0 mm² 不应有 6 0±2. 0 不应有 不应有
4.2书皮纸纤维组织应均匀,切边应整齐、洁净.同批纸张颜色不应有显著差别,匀度、色调均应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纸张在印刷过程中不应有透印和明显的掉毛、掉粉现象.
4.3根据订货合同规定可以生产各种额色和压纹的书皮纸,有额色的书皮纸不考核亮度,压纹纸不考核平滑度.
4.4书皮纸的纸面应平整,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沙子、折子、皱纹、裂口、洞眼、硬质块及各种斑点、透光 点、明显的毛布痕等外观纸病.
4.5平板纸为880mm×1230mm.787mm×1092mm或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尺寸偏差应不超过土3mm.偏斜度应不超过3mm.卷筒宽度按订货合同规定,卷筒宽度误差应不超过土3mm.
4.6卷筒纸每卷的接头应不多于3个,应用胶带纸牢固地粘接好,并作明显标志.
5试验方法
5.1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前试样的处理按GB/T450和GB/T10739的规定进行.5.2定量和定量偏差按GB/T451.2进行测定.5.3亮度按GB/T7974进行测定. 5.4施胶度按GB/T460-2008进行测定,采用墨水划线法.5.5 裂断长按GB/T12914进行测定,钟裁时按恒速拉伸法测定.5.6 耐折度按GB/T457-2008进行测定,采用肖伯尔测定法.5.7 平滑度按GB/T456进行测定.5.8 5.9 尘埃度按GB/T1541进行测定. 交货水分按GB/T462进行测定.5.10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
6检验规则
6.1以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
6.2生产厂应保证所生产的书皮纸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每件纸交货时应附有一份合格证.
6.3计数抽样程序应按GB/T2828.1规定进行.平板纸样本单位为件,卷简纸样本单位为卷.接收质量限(AQL):施胶度、裂断长、耐折度为4.0;定量、亮度、平滑度、尘埃度、交货水分、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为6.5.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检验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2.抽样方案见表2.
表2
批量/件(卷) 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2 AQL 值为 4.0 AQ1值为6 5样本量 Ac Re Ac Re2 0 12~150 3 0 13 0 1151~500 5 - 0 25(10) 1
6.4可接收性的确定:第一次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等于该方案给出的第一样本量.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 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应认为该批是不可接收的.如果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介于第一接收数与第一拒收数之间,应检验由方案给出样本量的第二样本并累计在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则判定该批是可接收的;如果不合格品累计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则判定该批是不可接收的.
6.5需方若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后一个月内向直接供方提出书面意见,由供需双方共同复验 或委托共同商定的检验部门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不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则判为批不可接收,由供方负责处理;若符合本标准或合同规定,则判为批可接收,由需方负责处理.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包装应按GB/T10342规定进行.7.2书皮纸在运输中应使用有蓬面洁净的运输工具.7.3书皮纸应妥善保管,以防受雨、雪、地面湿气、化学气体等的影响.7.4不应将成件纸从高处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