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112-2008
紫外线金属卤化物灯
Ultravioletmetalhalide lamp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华夏恒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凌业特种光源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从璞、韩五洲.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紫外线金属卤化物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波紫外线金属卤化物灯的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光化学反应领域,辐射波段在320nm~400nm范围的金属卤化物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08,ISO780:1997,MOD)GB19652-2005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安全要求(1EC62035:2003,IDT)QB2274电光源产品的分类和型号命名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
长波紫外线金属卤化物灯是指在紫外线A波段(320nm~400nm)有很强辐射能量,在灯内有添加的金属卤化物参与放电辐射光谱的高强度紫外辐射的气体放电灯.
3.2
紫外线辐射照度ultraviolet irradiance
Es1以365nm为主波长的紫外线辐射照度,单位:pW/cm².
指灯启动后,点燃至工作电流和工作电压稳定时的时间.
3.6
有效寿命effective life
灯点燃期间紫外线辐照度值下降到初始辐照度值的70%时,累计点燃时间即为有效寿命.单位:h.
3.7
镇流器ballast
指采用50Hz交流电源供电的电感型镇流器和漏磁升压镇流器.
4型号命名规则
灯的型号应符合QB2274的规定.
5技术要求
5.1灯的型式及主要尺寸
灯的型式及主要尺寸见图1及表1.
图1灯外型
表1灯的几何尺寸
单位为毫米
灯的型号 管径D 极距L 安装长度L 灯头直径d 导线长LJLZ1500/365T 23 125 215 15 130JLZ3000/365T #25 425 125 250 215 350 $15 15 150JLZ3000/365T/1 JLZ6000/365T 23 500 620 $15 130 130JLZ7000/365T 32 280 388 15 380
5.2灯的主要光电参数
灯的主要光电参数见表2.
表2灯的光电参数
灯型号 电源 电压 额定 功率 电源 工作 工作 电压 照度365mm 初始辐射 有效寿命 点 稳定 时间AC. V W A V μW/cm² h 形式 minJLZ1500/365T 220 1:500 12 145 480 1 000 水平 5J1.Z3000/365T 380 3 000 8 400 1 380 300 水平 5JL.Z3000/365T/1 380 3 000 9 350 1 100 800 水平 5J1.Z6000/365T 380 6 000 9 750 1600 800 水平 5JLZ7000/365T 380 7 00 15 550 4 000 800 水平
5.3灯壳表面应透明洁净,无影响紫外线输出和影响灯正常使用的缺陷.
5.4灯的软引出线焊接要牢固,应能承受60s4.9N的拉力试验,不应有拉脱现象.5.5灯的安装长度误差应控制在土2mm之内.5.7灯头与管壳的装配应牢固,在1Nm的扭力矩作用下,不应有松动现象. 5.6灯头与管壳应处在同一输线上,两端灯头与管壳输线不应有明显的偏斜.5.8灯应在电源电压(额定值)土10%的波动范围内能正常启动和点燃.5.9灯管工作电压应逐支测量,灯管工作电压的误差范围应控制在额定值的土10%以内.5.10灯应配有配套的镇流器和启动器或镇流器自身有启动功能,以保证灯可有效启动和稳定工作.5.11灯电源部分的镇流器和启动器应有良好的启动性能,灯在接通电源后,3s内应能正常点燃.5.13灯的有效寿命时间应满足表2中对有效寿命的要求. 5.12灯在365nm波长的初始辐照度值应符合表2中的数值要求,应不低于此值的90%.
6试验方法
6.1灯管的表面质量(5.3)
可用目视法检验.
6.2软引出线焊接点牢固度测试(5.4)
将被测灯固定于拉力试验台上,测力器勾住引出线焊片孔,沿引出线输线方向逐渐增大拉力至4.9N时,保持60s,试验后,引出线不应有拉脱现象.
6.3灯的安装长度检验(5.5)
应用通用量具或标准量规进行检验.
6.4灯头与管壳同轴性检验(5.6)
用专用扭力矩测试仪进行,扭力矩从零逐渐增加到规定值.
6.6电源电压波动性试验(5.8)
用调压器调至额定电源电压值土10%的上下限临界值,灯应能正常启动和点燃.
6.7灯管工作电压的测量(5.9)
应在灯稳定点燃5min后用电压表测量.电参数测量系统见附录A.
6.8灯用配套镇流器的检验(5.10)
点灯用配套镇流器应符合灯的电参数要求,启动电流应为灯工作电流的1.5倍以内(见附录C).工作时镇流器本体温度在60C以内,能连续稳定工作.
6.9灯的启动性能测试(5.11)
灯的冷态情况下,镇流器、启动器与灯距离应控制在5m之内(或漏磁升压镇流器的次极输出距灯10m之内),用导线连接点灯线路,灯能正常启动和点燃.连接线路见附录A.
6.10长波紫外辐照度的测量(5.12)
使用365nm波长的紫外辐照度计测量.测试系统见附录B.
6.11有效寿命试验(5.13)
灯在配套的电源装置下点燃,电源每昼夜关闭不应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min,关闭时间不计人寿命.计算寿命时,寿命试验中偶然受机械损坏的灯,不应计算在内.允许补试,若灯的寿命已符合要求,则可不必补试.以三只被测灯寿命的算术平均值为测试结果,但单只灯寿命低于或高于平均值的50%时,不应纳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