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583.2-2009
钢液浇包 第2部分:技术条件
Molten steel ladle-Part 2:Technical requirement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GB/T23583《钢液浇包》共分为两个部分:一第1部分:型式和基本参数; 一第2部分:技术条件.本部分为GB/T23583的第2部分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起草单位:青岛青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中智达环保熔炼设备有限公司、威海市铸造机 本部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6)归口.械厂、苏州花锦铸造设备厂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于仁先、段金挺、迟英杰、冯勤伟.
钢液浇包第2部分:技术条件
1范围
GB/T23583的本部分规定了钢液浇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保用期等.本部分适用于铸造冶金行业的平炉、电炉和转炉使用的钢液浇包(以下简称浇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3583的本部分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GB/T700碳素结构钢ISO 9692-1; 2003 MOD) GB/T985.1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GB/T 985.2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 985.2-2008 ISO 9692-2:1998 MOD)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3077合金结构钢 GB/T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3098.12000,idtISO898-1:1999)GB5226.1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02,IEC60204-1;2000 IDT)GB/T9439灰铸铁件GB/T10089圆柱蜗杆、蜗轮精度 GB/T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65锥齿轮和准双曲面齿轮精度GB/T13306标牌JB/T1644-2005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T23583.1钢液浇包第1部分:型式与基本参数JB/T9873金属切削机床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9875金属切削机床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
3技术要求
3.1一般要求3.1.1浇包应符合本标准和JB/T1644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1.2浇包焊接件的焊接接头应符合GB/T985.1和GB/T985.2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JB/T9873的要求.3.1.3浇包连接螺栓、螺钉应符合GB/T3098.1的规定. 3.1.4浇包金属外表面应涂有防离蚀层,涂层应均匀完整、无漏漆、腐蚀现象,包体表面应用防锈底漆涂刷.
3.1.5电气系统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3.1.6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3.1.7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JB/T9875的规定.
3.2浇包形状和尺寸
3.2.1浇包参数应符合GB/T23583.1的规定,包体尺寸公差应符合GB/T1804-2000中规定的V级公差的要求.3.2.2机械加工零件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804一2000中规定的m级要求,形状3.2.3浇包的横截面应为圆形,包衬侵蚀减薄后浇包增加的容量不应超过额定容量的5%,若超过时 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B/T1184-1996中规定的12级公差要求.应重新砌筑包衬.
3.3浇包的结构与材料
3.4安全要求
3.4.1安全卡转动应灵活、安全、可靠,安全卡座与包体应焊牢,焊接质量应符合JB/T9873的规定. 安全卡与吊杆两侧间隙之和不应大于5mm,容量小于51的浇包至少应设置单侧安全卡,容量大于或等于51的浇包应在两侧分别设置安全卡.3.4.2浇包应能自锁或锁定,锁定装置应安全可靠,承接钢液起吊前应将安全卡锁定.3.4.3吊攀、吊杆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横梁、包输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3.4.4吊攀、吊杆、横梁、包轴零件不应有裂纹、夹杂、冷割等损害强度的宏观缺陷和微观缺陷. 3.4.5吊架、包轴的连接焊缝应采用连续满焊,焊缝高度不应小于被连接件的平均壁厚,不应有裂纹、夹杂、气孔、断焊等缺陷.3.4.6浇包的减速器和包轴应设置防止钢液溅入的安全防护装置.
3.5.1齿轮箱传动部分的锥齿轮精度应符合GB/T11365的规定,圆柱蜗轮蜗杆精度应符合 GB/T10089的规定.3.5.2齿轮箱所用铸铁件应符合GB/T9439的规定.2
3.6出液口
3.6.1塞杆式浇包的开闭出液口的塞子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耐火材料制成.3.6.2塞杆式浇包刹铁螺栓应调节自如,方便对中调试:滑动水口式浇包出液口的螺栓应调节自如,两 滑动面接触应良好.
3.7空运转和负荷运转要求
3.7.1两吊杆内端与包轴座外端间的轴向间障之和,在额定负荷和空载时的差值不应大于0.6mm.3.7.2浇包在2倍额定容量的负载下操作4h,不应出现异常现象.
4试验方法
4.1安全措施的检查
利用计算和/或图样分析来检查规定部件是否满足要求或者通过目视来检查规定部件是否达到应具备的要求和性能.
4.2轴向间隙差值的测定
浇包在加载前,用厚度塞规测量两吊杆内端与包输座外编间的轴向间原之和,然后加载额定负荷,再用厚度塞规测量上述轴向间隙之和,两次测量的差值,即为两吊杆内端与包轴座外端间的输向间隙差值.
4.3浇包装载试验
将浇包装在浇包强度试验机上,加载2倍额定容量的负荷进行试验,加载速度不应少于1min,试验的次数不应少于5次,应符合3.7.2的规定.
5检验规则
5.1.2出厂检验按3.1.4、3.1.6、3.1.7、3.2.1、3.3.1、3.3.2、3.3.5、3.3.9和3.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所检项目应合格.
5.2型式检验
5.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制造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正常生产时应每两年进行一次;d)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2.2型式检验时抽检样品的数量:
一当每批产量小于或等于10台时抽检样品1台;-一当每批产量大于10台时抽检样品3台.
5.2.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
5.2.4当制造厂不具备型式检验条件时,允许在用户现场进行检验.
6包装、标志与储运
浇包的包装、标志与储运应符合JB/T1644-2005中7.1-7.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