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3601-2009
钛及钛合金棒、丝材涡流探伤方法
Method of eddy current testing for 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 bars and wire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小怀、江立新、冯军宁、张延生、王永梅、鲁阳.
钛及钛合金棒、丝材涡流探伤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樟、丝材涡流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定等.本标准适用于直径2mm~16mm的钛及钛合金棒、丝材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涡流探伤.
2一般要求
2.1目的
本方法主要用于探测钛及钛合金棒、丝材产品的表面和近表面缺陷,如凹坑、裂纹及其他暴露或未暴露到表面的组织上的不连续性.
2.2人员
操作人员应达到部级或与此相当的学会级I级及以上无损检测人员水平,签发及解释检验报告人员应达到部级或与此相当的学会级Ⅱ级及以上人员水平.
2.3尺寸及外观质量
2.3.1棒丝材表面应清洁,不得有影响检验的污垢、油脂、金属屑及其他外来物质存在.2.3.2棒丝材的弯曲度、表面粗糙度和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
3探伤系统
3.1.1涡流探伤仪工作频率范围一般为10kHz~100kHz.3.1.2仅器应包括激励、接收、放大、相位调节、滤波等单元,并具有报警、显示或记录装置.
3.2.1检测线图与涡流探伤仪组合,能在棒、丝材表面或近表面产生感应电流,并能检测出樟、丝材电3.2.2在保证棒、丝材顾利通过检测线圈不划伤棒、丝材表面的前提下,采用穿过式线图检测时尽可能 磁特性的变化.选择填充系数高的检测线圈,一般不宜低于0.7.
3.3.2具有能保证检测线图或扫查轨迹中心与被检验棒、丝材中心一致的调节机构. 3.3.1能使棒丝材均匀、平稳地通过线圈,不造成棒丝材表面的损伤.3.3.3棒、丝材的送进速度为5m/min~80m/min.选定速度的变化应不大于土10%.
3.4分选装置
能对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棒、丝材加以区分,并对其进行分选.
4对比试样
4.1对比试样是具有人工刻精、用于调节检测灵敏度、校准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作为产品验收标准的样样.4.2对比试样应选用与被检棒、丝材的材质、几何尺寸、表面状态及热处理工艺一致、且没有影响人工4.3对比试样可选用U型或V型、矩形刻槽.对比试样上应至少具有周向120°间隔的相同大小的三 标准缺陷信号识别的棒、丝材制备.个人工刻槽缺陷,且人工刻槽缺陷的纵向均布间隔不小于100mm.
4.4刻槽尺寸
人工刻槽尺寸根据棒、丝材产品情况按表1选定或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
表1人工刻槽尺寸
单位为毫米
人工伤代号 深度 深 槽长A 0 10 允许偏差 宽度 允许偏差B 0.20C 0 30 ±0 03 ≤0.20 ±0 02 长度<20D 0.40 5探伤程序 5.1每次检验前,用相应规格的对比试样对误流检验系统进行调试, 5.2调节检验系统,在与检验条件相同的条件下,使对比试样通过线圈时,仪器显示出清晰可辨的人工缺陷信号. 5.3将3个同深度人工缺陷的显示幅度调节到基本一致,达到荧光屏满幅度的50%~70%之间的某深度人工缺陷的显示幅度相差应不大于平均幅度的土10%. 一幅度,取其中最低幅度作为标准报警幅度.此时,信号应处于仪器记录仪组合的线性区内,且3个同 5.4调试状态检查时,在与检验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对比试样不少于3次连续通过检测线圈,检验系统对3个同深度人工缺陷100%报警.采用记录报警时,同深度人工缺陷的3次记录幅度中最低者应不小于记录报警幅度. 5.5保持检测系统的状态不变,对棒、丝材进行涡流检验. 5.6每次开始和结束检验前以及检验过程中每2h,应用对比试样对检验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校对,若发现不符合5.4规定时,应立即对检验设备重新调试,并对上次校对以后检验的棒丝材重新检验.检验过程中,如有更换检测人员、仅器、探头等情况时,也应重新校验检验设备. 6验收 6.2棒、丝材在检验中,若出现不小于人工缺陷幅度的信号,则判为不合格或可疑.可疑产品经重复涡流检验后,若确认不存在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可判为合格品:否则可判为不合格.6.3当合同中有其他要求时,还应符合相应规定. 6.1棒、丝材在检验中,若响应信号的幅度小于标准人工缺陷信号幅度,则判定合格. 7探伤报告 探伤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本标准号:b)棒、丝材的牌号、批号、规格、数量; c)探伤仪型号、探头形式和检验频率;d)人工标准缺陷的形状、尺寸;e)合格与不合格棒丝材的数量:f)签发报告者印章或签名及签发报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