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1625-2026代替YY/T1625-2018
Particular specifications for mobile X-ray equipment for puted tomography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4组成. 3术语和定义5要求 25.1工作条件 25.2成像性能5.3剂量和辐射防护 35.4机械与辐射输出性能5.6软件功能 5.5选代重建5.7与外部设备的联合使用 55.8安全 5 56试验方法6.1试验条件 66.2成像性能6.3剂量和辐射防护6.4机械与辐射输出性能6.5选代重建6.6软件功能 6.7与外部设备的联合使用6.8安全
前言
起草.
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文件代替YY/T1625-2018《移动式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专用技术条件》,与YY/T1625
a)删除了分类(见2018年版的4.1)运行噪声(见2018年版的5.2.6)X射线发生装置(见2018年版的5.6),儿童协议单元(见2018年版的5.10)外观(见2018年版的5.11)和环境试验(见2018年版的5.12);b)更改了组成(见第4章,2018年版的4.2)成像性能(见5.2 2018年版的5.2)、移动性能(见 5.4.1.2018年版的5.5);c)增加了成像性能的通用要求(见5.2.1)图像扫描层数(见5.2.9)、剂量和辐射防护(见5.3)、机械与辐射输出性能(见5.4)选代重建(见5.5)、与外部设备的联合使用(见5.7);d)更改了安全要求(见5.8.2018年版的5.1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X射线设备及用具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1)归口.
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睿联医疗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江苏摩科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上海西北部战区总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颖、王博、王晶、叶硕奇、赵海兵、范波、张立波、田毅、张勇、黄克磊.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年首次发布为YY/T1625201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