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358-2019 代替GB/T24358-2009
物流中心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
Classification and planning fundamentalrequirements of logistics center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4358-2009《物流中心分类与基本要求》.与GB/T24358-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删除了术语“投资强度”(见2009年版的3.2);一对物流中心的分类进行了修订(见第4章);对标准框架进行了调整和融合(见第5章、第6章);一删除了附录A(见2009年版的附录A); 在总体要求中增加了物流中心占地面积(见5.4):一将附录B“物流中心容积率要求"调整至总体要求中,并做了修改(见5.8,2009年版的附录B):删除了附录C(见2009年版的附录C).
本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9)提出并归口.
有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物流协会、同济大学.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凯东源物流股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晏绍庆、马娜、路欢欢、顾小昱、徐开兵、张金梅、王晓燕、陈震、孙有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4358-2009
物流中心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流中心分类、总体规划要求,以及仓库、道路、堆场、停车场、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信息化平台等设施的规划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物流中心的界定和物流中心的规划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354-2006物流术语GB/T28581通用仓库及库区规划设计参数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18354-20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8354一2006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物流中心logisties center
从事物流活动且具有完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
a)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b)物流功能健全:c)集聚辐射范围大:d)存储、吞吐能力强; e)对下游配送中心客户提供物流服务.[GB/T 18354-2006 定文2.11]
4物流中心分类
物流中心的分类如下:
按服务对象分类可分为自用型和公共型:按货属性分类可分为专业型和通用型;按服务功能分类可分为仓储型和集散型.
5总体要求
5.1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应将物流中心纳人地方基础设施规划.
5.2应进行可行性评估,包括环境、交通、市场供求、功能定位、网络布局、进度、投资回报分析等主要内容,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5.3应进行安全评价,主要评价地质结构、地形地貌、洪水、消防、污染源等不安全因素对物流中心可能造成的影响.
5.4物流中心占地面积宜不低于0.1km².
5.5物流中心功能区一般包括作业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区等,作业区应与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区分开设置.不同类型的物流中心可根据进出货物的类型、流动频率建设相应的功能区、合理设置功能区的布局,保障其主要功能的顺利实现并实现货物的有序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但配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不应超过物流中心总用地面积的10%.
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比例按式(1)计算:
式中:
R-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比例;A,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A中心总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5.7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时,可采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代替.
5.8物流中心容积率应不低于0.6,容积率按式(2)计算,其中,建筑物层高超过8m的,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式中:
PR物流中心容积率;
5.9物流中心的建筑密度应不低于40%,建筑密度是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用于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构筑物、堆场的占地面积之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按式(3)计算:
式中:
BD建筑密度:
A建筑物占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Aa构筑物占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A,堆场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A一项目总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5.10应符合绿色物流的发展理念,侣导节地、节水、节电:宜建设废弃物回收设施.
6设施要求
6.1基本要录
6.1.1物流中心应规划与之规模相适应且与城市基础设施相衔接的电力、通讯和给排水等工程设施.6.1.2物流中心应统一规划消防、抗震、防汛除涝等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工程应由具有消防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建设,各类建筑的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物流中心内各种防汛除涝设施的规划应符 合国家及所属地的相关规定.6.1.3物流中心应规划库房、物流中心内道路、信息化设施等主要设施,不同类型的物流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建设堆场、停车场、铁路专用线和码头等设施.6.1.4专用物流园区设施规划应满足特定货物运输、仓储、装卸等物流作业的需要,并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6.2仓库
6.2.1应结合投资规模、库房容积率、利用率、货物类型、包装方式、作业流程、作业频率、货架类型、作业机械及地面荷载等因素进行库房的规划设计,应符合GB/T28581的要求. 6.2.2不同类型物流中心的库房设计应符合相应标准.保湿库应具备较好的封闭性、良好的换气功能等特性并保持相对稳定的空气成分,冷库设计应符合GB50072的要求.6.2.3应具备抗风、抗雪、抗震、防雨、防雷、消防和防盗等必备功能特性,并根据需要安装必要的监控设施. 6.2.4库房内部通道应根据储存货物的包装尺寸、搬运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内部设施的空间位置等要求设计,在满足内部作业需要的同时尽量减少面积占用和作业迁回.6.2.5根据需要可设置专门的流通加工功能区或者特殊要求的加工区,其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6.2.6根据需要配备固定的或移动的装卸货平台.
6.3物流中心内道路
6.3.1应满足车辆出入及安全行驶的需要,并符合国家道路规划设计标准,宜满足进出物流中心的主要车型车辆的作业需要,特殊产品类的专业型物流中心应满足特殊车型车辆的通行要求.6.3.2货物运输道路宜与生活工作道路分开.
6.4堆场
6.4.1可根据货物属性、存故方式和作业需要选择规划堆场.6.4.3荷载应符合GB50009的规定,临近港口的集装箱堆场可参照JTJ296设计. 6.4.2应方使货物进出、装卸等作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标线.
6.5停车场
6.5.1不同类型物流中心可根据需要规划车辆停车场. 6.5.2应方便货物的装卸作业.6.5.3应满足进出的主要车型车辆的停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