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4395-2009
食品工业用吸附树脂
Adsorption resin for food industrial use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监测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欧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青水处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佳玲、刘爽、钱平、洪育春、边晖、藏锡康、欧来良、田津.
食品工业用吸附树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工业用吸附树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产品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苯乙烯、二乙烯苯、丙烯酸酯类、丙烯腊等为聚合单体,以甲苯、液体石蜡等为致孔剂,在引发剂作用下共聚制得的应用于食品工业的吸附树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5475离子交换树脂取样方法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24396食品工业用吸附树脂产品测定方法
3要求
3.1一般要求
外观:均匀球状,无肉眼可见杂质.
3.2特殊要求
特殊要求见表1.
表1特殊要求
指标名称 指 标重金属(以Pb计,干基质量分数/% 0 001 5苯/(mg/kg) 21.2-二氧乙烷/(mg/kg) 八 2两烯脂/(mg/kg) 氢苯/(mg/kg) 10 10有机残留物 二乙烯苯=/(mg/kg) 八 10(湿基)含量 甲笨/(mg/kg) 20笨乙烯/(mg/kg) 八 20二甲苯/(mg/kg) 八 20甲基丙烯酸甲酯/(mg/kg) 20为二乙烯苯异构体总和.为二甲苯导构体总和.
4试验方法
按GB/T24396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与检验项目
本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外观、重金属、苯和二乙烯苯.
5.1.2型式检验
行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3章中全部指标,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
a)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b)原材料、工艺等发生改变时:c)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d)当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结果发生重大改变时:
5.2组批
以每一釜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5.3取样
按GB/T5475的规定进行,每批次抽取2kg,其中1kg作为检样,1kg作为备样.分别装人两个洁净的密闭容器.
5.4判定规则
5.4.1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2008中全数值比较法进行.5.4.2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5.4.3检验结果中如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该批产品两倍量包装件中取样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进行判定,若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产品说明书
6.1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每批产品应有质量检验报告单.每一包装件上应有清晰、牢固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和生产厂址,还应标注“食品工业用"字样.
6.2包装
产品应包装在有内衬塑料袋的容器中.每一包装件应附有合格证.
6.3运输、贮存
本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保持在4C~40C的环境中,密闭保存,避免过冷或过热,不使树脂失水.
6.4产品说明书
生产企业应在其产品说明书中注明以下内容:吸附树脂的极性、粒度、渗磨圆球率、含水量、比表面积、密度(表观密度、骨架密度)、平均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