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710-2010
Walking auxiliary devices in mine inclined laneway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淮北恒远工程建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矿用斜巷行人助行装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斜巷行人助行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和非煤矿山斜巷使用的斜巷行人助行装置(以下简称助行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768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GB/T eqv ISO 3746:1995)eqv IEC 60079-0 1998) 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eqv IEC 60079-1: 1990)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 GB 8918重要用途钢丝绳(GB8918-2006,ISO3154:1988,MOD)GB/T13306标牌GB/T15706.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GB/T15706.2-2007,ISO 12100-2:2003 IDT)GB1642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20180矿用辅助绞车安全要求AQ1037煤矿用无极绳绞车安全检验规范JB/T5000.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3部分:焊接件JB/T5000.6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6部分:铸钢件 JB/T5000.4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4部分:铸铁件JB/T5000.8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8部分:最件JB/T50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JB/T8062无极绳绞车MT111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电磁起动器 MT624煤矿用隔爆型控制按钮MT818.1煤矿用电缆第1部分:移动类软电缆一般规定MT818.9煤矿用电缆第9部分:额定电压0.3/0.5kV煤矿用移动轻型软电缆《煤矿安全规程)(2010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矿用斜巷行人助行装置walkingauxiliary devices inmine inclined laneway
丝绳的牵引力传递到行人,并通过调速机构调节钢丝绳运行速度与行人上山步行速度基本一致,牵引行 以矿用无极绳绞车为主机驱动,上山行人通过卡绳手把与绕在绞车上的钢丝绳张紧段连接,将钢人上山,以减轻行人上山体力消耗,实现行人助行功能的装置.
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助行装置分为隔爆型和非隔爆型.由矿用无极绳绞车主机、导向装置、尾轮导向架、拉紧装置等部分组成.结构原理如图1所示.
1-绞车; 6拉紧装置;2-基础因定错: 3--导绳轮; 7--尾轮导向架; 8动滑轮:4--托绳轮: 9-尾部导向轮钢丝绳:
图1助行装置结构原理示意图
4.2型号表示方法
助行装置型号编制方法如下:
型号示例:
额定牵引力7.5kN 电动机功率5.5kW、第一次改进的非隔爆型矿用斜卷行人助行装置型号标记为:JWZ-7 5/5. 5A
隔爆型、额定牵引力15kN、电动机功率11.4kW、第二次改进的矿用斜巷行人助行装置型号标记为:JWZB-15/11 4C.
4.3基本参数
助行装置的基本参数见表1.
表1 基本参数
台否 钢丝绳公称 钢丝绳运行 额定牵引力/ 适用巷道 电动机功率/ 控制电源 交流工作电压/直径/mm 速度/(m/s) kN 长度/m kW 电压/V vJWZ-7 5/5. 5 7 5 5.5JWZB-7 5/5.5 JWZ-10/7 5 ≤500JWZB-10/7.5 12.5 10 7.5JWZ-15/11. 4 380/660JWZB-15/11 4 0. 5 ~0. 7 15 500~1 000 11.4 36 660/1 140JWZ-20/15 20 1 000~1 500 15JWZB-20/15 15 5JWZ-35/25 35 1 500~2 000 25JWZB-35/25
5技术要求
5.1环境适应性要求
5.1.1助行装置在环境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环境温度20C士5C)、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无腐蚀性气体、坡度小于30°巷道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5.1.2隔爆型助行装置在煤矿井下使用时,巷道周围空气中的瓦斯、煤尘等不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 中规定的浓度.
5.2.1助行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2.2标准件和外购件均应有合格证书,方可使用.5.2.3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进行化验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2.4电器设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隔爆型助行装置使用的电器设备还应符合GB 3836.1、GB 3836.2 和 GB 3836.4 的规定.5.2.5绞车主机除应符合JB/T8062和GB20180的有关要求外,隔爆型助行装置还应符合AQ10375.2.6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的规定,非隔爆型助行装置还应符合GB16423的规定.1000倍,钢丝绳的性能应符合GB8918的要求.5.2.7隔爆型助行装置的磁力启动器应符合MT111的规定,控制电缆应符合MT818.1和MT818.9
的规定,控制按钮应符合MT624的规定.
5.3制造与装配
5.3.1焊接件焊缝应符合JB/T5000.3的规定.铸铁件、铸钢件和锻件应分别符合JB/T5000.4、
JB/T5000.6和JB/T5000.8的有关规定.5.3.2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的设计应符合GB/T15706.2的规定.5.3.3连接和紧固件应连接可靠、无松动现象.密封、润滑部位不应有渗漏现象.5.3.4钢丝绳导向与拉紧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助行装置的导向轮和上、下托轮应转动灵活;b)上、下支承轴上的托轮位置应可调,其调节范围为0mm~100mm;c)机尾拉紧装置应可靠,张紧力应满足运行距离、坡度和负载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