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 150.99H 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064-2010
锂圆片
Lithium wafers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天津中能锂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玉兰、童仲坤、陈强、张江峰、何平.
锂 圆 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锂圆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池级金属锂为原料,经挤压、冲制制得的供锂-锰及其他锂系列扣式电池用的锂圆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25.1包装容器钢桶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T 4369-2007锂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10785开顶金属圆罐规格系列GB/T20931(部分)锂化学分析方法
3要求
3.1产品牌号
锂圆片的牌号为GB/T43692007中的1i-3
3.2化学成分
锂圆片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如对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表1锂圆片的化学成分
Li 杂质元素(质量分数) 不大于号 不小于 si A1 CI-K Na Ca Fe Ni Cu NLi-3 99 90 0 005 0. 020 0 020 0 005 0 004 0 005 0 003 0 004 0 006 0 020注:锂含量为100%减去表中杂质实测值总和.
3.3尺寸及允许偏差
锂圆片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锂圆片的规格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直径 直径允许偏差 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0 014~16 ±0.02 0. 20~0. 30>0. 30~0 60 ±0 020. 30~~0 50 ±0 02>16~21 ±0.02 >0 50~1 00 ±0 03>1. 0~2 00 ±0 04注1:根据需方要求,可供单向偏差规格产品,其偏差值为表中所列相应数值的2倍.注2:对锂网片的尺寸有特殊规定或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3.4外观质量
3.4.1锂圆片表面应光洁,无毛刺.
3.4.2锂圆片表面不允许有油斑或其他夹杂物,不允许有孔洞和缺角,边部无皱褶,
3.4.3锂圆片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挤压条纹或加工辊印.
4试验方法
4.1锂圆片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GB/T20931的规定进行. 4.2锂圆片的尺寸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4.3锂圆片的外观采用目视检验法.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批锂锭在同一加工条件下加工的锂圆片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100 kg.
5.3检验项目
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及偏差、外观质量的检验.锂圆片的化学成分允许供方以制得相应锂圆
片的锂锭的化学成分分析结果报出.
5.4取样和制样
5.4.1产品的取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检验项目和取样规定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化学成分 5 4.2 3 2 4.1外形尺寸 每批抽取一罐(袋),任取3~5片4.2外观质量 每批抽取一罐(袋),任取3~5片 3.4 4 3
5.4.2化学成分的仲裁取样和制样应符合以下规定:
5.4.2.1如用自产锂锭加工锂圆片,浇注每一炉精锂锭时,同时浇注一个100mm×120mm的样锭,清除表皮,沿锭的横截面切成锂片,放入盛有除去水、气的石蜡油的磨口取样瓶中,也可装人干燥的铝塑复合袋中密封待检.
5.4.2.2如用外购锂锭加工锂圆片,可从购得的商品锂锭中随机抽取一个锂锭,将锂锭等高分成三份,取中间截面部分去除表皮后切成小块,放人盛有除去水、气的石蜡油的磨口取样瓶中,也可放人干燥的铝塑复合袋中密封待检.
5.4.2.3钟裁取样按如下规定进行:从该批产品中任取三罐(袋),每罐(袋)各取150g锂圆片,在干燥(相对湿度≤2%)或氯气环境中,放在清洁、干燥的不锈钢堆埚中熔化,用不锈钢棒搅拌,除去浮渣后,铸出检验所需锂锭,按5.4.2.2规定切去表皮剪成小块作为待检试样.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5.2尺寸和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另取双倍试样进行重复试验,若仍有不合格项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
6.1.1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GB190中”遇湿易燃物品“标志、GB/T191中“怕湿”标志和GB/T6388中"化工"标志.
6.1.2产品外包装上每箱或每钢桶应附有标签或标牌,注明:
b)产品名称: a)供方名称、商标;c)产品牌号;d)产品规格;e)产品毛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