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420-2010
Disinfestation technical rules of forest quarantine pest insect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植物检疫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学兵、赵宇翔、崔永三、郑华、李鹏、董燕、余波、罗正均、蔡卫群、潭宏利、赫传杰、间合.
林业检疫性害虫除害处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携带林业检疫性害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填充物、装载容器、运输工具和维放场所等进行除害处理的技术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检疫机构对携带林业检疫性害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填充物、装载容器、运输工具和堆放场所等实施检疫除害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897刨花板GB/T7909造纸木片GB/T9846胶合板GB/T11718中密度纤维板 GB/T20476-2006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包装材料处理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植物检疫plantquarantine
旨在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或扩散或确保其官方防治的一切活动.
3.2
林业检疫性害虫forest quarantine pest insect
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的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得到官方防治的林业害虫.本标准中的林业检疫性害虫是指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林业检疫性有害部门公布的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名单中的害虫. 生物名单》、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国务院林业主管
林业植物及其产品forest plant and its product
可能造成有害生物传人和扩散危险的产品. 林业上活的植物及其器官、未经加工的植物性材料,以及虽经加工但由于其性质或加工的性质仍有
除害处理disinfestation ofpest
杀灭、去除有害生物或使其丧失繁育能力的过程.
3.5
熏蒸处理fumigationtreatment
用一种完全或主要呈气态的化学药剂,对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包装材料、填充
GB/T 26420-2010
物、装载容器、运输工具和堆放场所等采取密闭熏蒸的方式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过程.
3.6
热处理heat treatment
对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包装材料、填充物、装载容器等采取加热的方式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过程.
注:本标准中热处理指热风处理.
3.7
微波处理microwave treatment
利用微波能量处理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填充物、装载容器等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过程.
3.8
制板处理wood-basedpanel manufactured treatment
按照人造板的制作工艺,对携带有害生物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工制造成人造板,并达到除害处理要求的过程,
注:本标准中人造板主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
3. 9
检验inspection
对植物及其产品或其他限定物进行官方的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生物和/或是否符合植物检疫法规.
4种子除害处理
4.1集中销毁
林业检疫性害虫危害严重且利用价值小或量少的种子可实施集中销毁处理.
4.2熏蒸处理
种子薰燕处理方法见附录A,熏蒸使用药剂的种类、投药剂量、薰蒸时间及注意事项见附录B.
4.3微波加热
将待处理的种子放入微波炉中,根据种子的不同设定处理温度进行加热处理.处理用微波炉可选用ER-692型或WMO-5型微波炉.处理效果检查见附录A中A.3.7.
微波处理适应于处理数量较少的染虫种子.
4.4安全性要求
熏蒸处理时,应选取远离民居、公共场所、人口稠密的地方,且所选地要地势平坦、土壤紧密、向阳、通风良好、交通方便且该地下风口没有人居住,库房熏蒸所使用的熏蒸库应离其他建筑物50m以上.薰蒸时应设置熏燕警戒标志.
薰蒸和微波处理后应保证种子发芽率在90%以上.
种子除害处理应在确保不会造成林业检疫性害虫传播扩散的条件下实施.
5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砧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除害处理
5.1集中销毁
染虫程度重或利用价值小或量少的苗本、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砧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可实施
集中销毁处理.
5.2药剂处理
5.2.1喷药处理
喷酒时应根据不同虫态和不同种类的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砧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等选择不 将配好的药剂直接喷酒到染虫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砧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上杀死害虫.同的药剂和浓度.
5.2.2药浸处理
适用于染虫苗木及插条、接穗、砧木等繁殖材料的除害处理.
将染虫苗木及插条、接穗、砧木等繁殖材料放人配有药剂的水池中浸泡,直至杀死害虫.浸泡时应根据不同虫态和不同种类的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砧本等繁殖材料等选择不同的药剂和浓度.
5.2.3涂干处理
适用于苗本和观赏植物的除害处理.
将处理药剂涂于苗本和观赏植物枝干上,直至杀死或驱除害虫.涂干时应根据不同虫态和不同种类的苗本和观赏植物选择不同的药剂和配药比例.
5.3熏蒸处理
5.3.1薰蒸方法
处理方法见附录A. 熏蒸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砧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时一般应采取库房或集装箱熏蒸,熏蒸
5.3.2药剂选择和使用要求
薰蒸药剂可使用溴甲烷,溴甲烷的使用剂量和熏蒸时间见附录C.
5.4安全性要求
薰蒸处理的安全要求见4.4.
药剂和熏蒸处理时,应在保证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站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活性、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基础上实施.
虫传插扩散的条件下实施. 苗木、鲜切花及插条、接穗、砧木等繁殖材料和观赏植物除害处理应在确保不会造成林业检疫性害
6木材、竹材、藤条及其制品除害处理
6.1集中销毁
染虫程度重或无利用价值、数量较少的染虫本材、竹材、藤条及其制品可实施集中销毁处理.
6.2惠蒸
6.2.1薰蒸方法
熏蒸处理的方法见附录A.熏蒸处理的安全要求见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