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GUIDELINESFORDEVELOPMENTOFSHIPBALLASTWATERMANAGEMENTPLANS
(2022)2025年第1次变更通告
目录
第1章通则
1.4修改如下:
1.4指南编写依据
1.4.1本指南主要依据下列IMO文件编制.在使用本指南时,还应注意这些文件的后续修订:
(2)压载水管理及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G4)(MEPC.127(53),经MEPC.306(73)租MEPC.370(80)修订):
(3)2017压载水置换导则(G6)(MEPC.288(71),经MEPC.371(80)修订):
(6)压载水记录保持和报告指南(BWM.2/Circ.80/Rev.1):
(8)在压载舱内临时储存灰水和/或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指南(BWM.2/Circ.82).
1.5.1新增定义(12)(19)项:
(12)挑战水质(CWQ):系指具有会导致正确安装、维护和操作的经型式认可的BWMS由于操作限制或无法满足操作需求面暂时无法运行的质量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高含量总悬浮固体",或浊度)的环境吸收水.然而,温度和盐度并不是定义CWQ的参数.
BWMS流量,其应不大于BWMS额定处理能力(TRC)的50%. (13)操作需求:系指BWMP中定义的允许船舶在使用BWMS时持续进行货物操作的最小
(14)操作限制:系指BWMS的自动关闭、BWMS操作维护和安全手册(OMSM)指示手动关闭的关键警报,或要求关闭BMS以保护BWMS设备、船舶或船员的安全相关情况.
(15)预先旁通:系指在预期会达到操作限制或无法满足操作需求的情况下,在压载作业之前或期间进行的BWMIS旁通.
(16)响应性旁通:系指在达到操作限制或无法满足操作需求时,在压载运行期间进行的BWMS旁通.
(17)经处理的压载水:系指经压载水管理系统(BWMS)处理的水以满足BWM公约第D-2
(18)经处理的生活污水(TS)(排出水):系指按MARPOL附则IV第9.1.1和9.2.1条由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经处理的废水.
(19)灰水(GT):系指排出的洗碟水、厨房水槽水、淋浴水、洗衣水、洗澡水以及洗脸水,不包括MARPOL附则IV第1.3条定义的厕所、小便池、医务室和装有活的动物的处所的排水,也不包括货物处所的排水(可能经修正的MEPC.227(64)决议2.7).
第2章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
2.3.3.3(5)由下列文字替代:
①在将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灰水转移至压载水舱时,船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压载系统被其污染,并防止在限制水域内意外排放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灰水(例如,关闭阀或使用盲板、双孔盲法兰和管路盲板或使用隔离泵和管路、专用便携式软管,和/或使用上锁/挂牌).②如果船舶改变压载水舱的用途以储存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灰水,该压载水舱应完全排空,包括通过BWMS尽实际可行去除任何残留压载水.应尽实际可行按沉积物管理程序去除和处置沉积物.③如果船舶将压载水舱的用途从储存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灰水变回压载水舱,船舶应遵循下列程序:a.应排空压载水舱的生活污水或灰水.应使用该舱的常规最大容量冲洗压载水舱、管道和双用途泵.b.冲洗液舱的水不应通过BWMS排放,以避免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灰水的残余物进入BWMS,因为这可能对BWMS造成损坏.排放和冲洗后,压载水舱应与压载系统重新连接,并且应再次使用经处理的压载水冲洗该舱以替换残余水,以此确保该舱按BWMIS公约可随时返回压载作业.④在压载水舱中临时储存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灰水期间,船体强度和船舶稳性不应受到影响,包括确定压载水舱不可用不会影响船舶的安全和操作性能.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排放应符合MARPOL附则IV的相关要求.还应考虑任何当地的生活污水或灰水排放要求.应注明用于临时储存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灰水的压载水舱以及相关的泵和管系.压载水记录簿(BTRB)应有与额外的操作程序和一般说明相关的代码下的记录事项.
(5)如在压载舱中临时储存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或灰水,则应描述其操作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