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
生效日期:2017年1月1日
出版说明
本指南旨在配合《邮轮规范》中对舱室气候控制的不同要求,为邮轮空调系统的检验提供依据.
本指南主要以《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ISO舱室空调和通风、国内外有关船舶空调系统相关规范和标准为基础,结合目前实际邮轮和大型客船/客滚船上舱室空调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分析研究了目前邮轮空调系统的主要类型、制冷/热源、机组配置、空气调节方式、系统分区和布置、产品检验等相关内容后编制而成.
本指南主要涵盖应送审的图纸资料、系统负荷计算要求及方法、系统设计、机组配置、气流组织、构造和布置、监控和安全、试验、机组和设备检验及认可等.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申请CEDI(Cx)附加标志的邮轮上要求进行室内气候控制的舱室的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
船舶空调系统设计的外部温度和湿度范围可由申请方按船舶拟定的航线气候情况在设计中指定.
申请不同级别舒适度附加标志的邮轮空调系统应符合本指南相关要求.
目录
第1节一般规定1.1适用范围. .31.2环境条件. .31.3定义和述语. 41.4图纸资料. .4第2节负荷计算 2.1室内气候指标. 9- 62.2负荷计算要求. 62.3负荷计算方法.第3节系统设计和构造. 3.1一般规定. .183.2制冷机组及其冷却水系统 ..18 .183.3冷/热媒水系统及空调机组 813.4空气调节系统. .19第4节控制、报警和安全系统. 3.5气流组织. 20 234.1一般要求. 234.2显示与报警. 234.3控制系统.. .24第5节系统布置 5.1系统布置. 25 255.2防振、防燥和绝缘 25第6节试验 976.1液压试验和密性试验 26第7节机组和设备认可 6.2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 267.1适用范围7.2术语和定义7.3主要零部件 .287.4图纸资料. 7.5焊接工艺评定 297.6设计技术要求.7.7型式试验 337.8机组认可与检验 37
第1节一般规定
1.1适用范围
1.1.1本指南适用于申请CEDI(Cx)附加标志的邮轮上要求进行室内气候控制的舱室的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
1.1.2船舶空调系统应能在预定的各类气候条件下正常工作,并满足舱室气候舒适性级别要求.
1.1.3船舶空调系统设计的外部温度和湿度范围应由申请方按船舶拟定的航线气候情况在设计中指定.舱室气候舒适性附加标志将与设计给定的外部温度和湿度范围一起授予.舱室气候舒适性附加标志仅在设计所指定的温度和湿度范围内有效.
1.1.4空调系统制冷剂的使用应符合MARPOL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的相关规定以及船旗国政府的相关规定.氨制冷剂不应用于船舶空调系统.
1.1.5空调系统应禁止任何石棉材料的使用.
1.1.6空调系统机组和设备的持证要求及产品检验,应符合本指南第7节的相关规定.
1.2环境条件
1.2.1船舶空调系统的设计和布置应符合表1.2.1(1)和表1.2.1(2)的要求,以确保其能在此条件下正常工作.
倾斜角°)横向 纵向横倾 横摇 纵倾 纵摇15 22.5 5 7.5
注:①横向和级向倾斜可能同时发生.
②当船舶长度大于100m时,纵倾顿斜角可取500VL,式中L为船舶总长度,m